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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与圣经教训的对比         ★★★ 【字体:
中华文化与圣经教训的对比
作者:郑国治    文章来源:郑国治牧师授权    点击数:    更新时间:1987-4-30    


第五章
中华文化与圣经教训冲突之解决原则


难题
有人把西方文化当作圣经的教训在教会里传播,而引起不必要的冲突。当文化与圣经教训有冲突时,不知道如何处理?没有具体的原则和标准,结果茫然不知所措。
目的
让你知道文化本身只是工具。
提醒你认识文化有助于福音广传。
提供文化与圣经教训冲突之解决原则。

一、文化本身是中立的工具
文化本身是独立的,神可以使用文化来传递祂的信息,荣耀祂的圣名;撒但也可使用文化来显出牠的诡计。因人类的活动与革新,文化也不断地在改变中。因为剧烈的改变发生时,一个人的内在文化(他的心里)和一个人的外在文化(他的社会)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如果一个人的改变是受了神直接的影响,那么可说神在影响文化。
「当神选择在『肉身显现』,更完全地向人类启示祂自己的时候,祂并未嫌弃人类的语言和文化太邪恶或太有限。虽然主耶稣和祂的门徒使用的是亚兰文的语言和文化,但是当这些讲论与活动被记录下来时,却采用了希腊的文字来适应当时希腊、罗马的会众,在这个翻译或重写的过程中增减的情形是无法避免的。由此可见上帝定意要用每一个民族能够了解并且感到最亲切的语文,向他们启示祂的真理。在圣经的记载中,上帝至少使用了三种不同的语文-希伯来文、亚兰文和希腊文-来与人交往。
文化是上帝采用的工具,但是上帝并不受文化的限制,上帝是完全自由的,祂可以采用人类文化以外的媒介与人交往,但是祂主动地选择了人类的文化作为与人交往的媒介。」(注1)
神没有勉强人类一定要用希伯来文传讲祂的圣道,主耶稣道成肉身都用当时最有利的语言文字来宣道。圣经已经被翻译为一千二百多种语文,正是神命令要向普天下广传福音的计划。「……有永远的福音要传给地上的人,就是各国各族各方各民。」(启14:6)「万民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启15:4)神在各种不同的民族语文中作祂奇妙的工作。神不但不受文化限制,相反地,文化本身却成了传福音有效的工具。单以中华文化而论,不同的语言发音,不只有千种以上,据说光是广东省就有一百六十多种方言。圣经在中国的翻译就有文理版、国语和合版、浅文理版、马礼逊译本、金陵朱宝蕙牧师的新约全书译本、北平新旧库新约译本(附诗篇)、吕振中牧师的新旧约译本、现代中文译本、新约全书译本。还有以其它各种地方性土话圣经,如客语圣经、粤语圣经、福州话圣经、闽南语拼音圣经、苗文圣经、黎苏文圣经等。这表明中华民族语言之复杂,文化之庞博,但这些均可相辅相成,充实更丰富的内容,借着中华文化成为传福音的工具,则华人教会前途无量。
二、认识对方文化有助于福音广传
西方宣教士到中国传道,凭着一股爱神爱人的热诚,离乡背井,到遥远的异族中传道,这种牺牲的精神诚然是可敬可佩。然而多少时候,西方宣教士不十分了解中华文化,带着强烈的西方文化背景把西方的民主制度、教派制度、社会制度,硬生生地想移殖在中国教会的土地上,结果产生了异想不到的冲突,这种冲突不是中华文化与圣经教训的冲突,而是西方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冲突。西方宣教士对中华文化不了解,固守他们自己的生活习惯方式。结果该调整的不是当地华人,而是外来的宣教士。如果宣教士能先花一点工夫了解当地文化背景,宣道的事工就会事半功倍。
台雅各布牧师说的好:「传道的人必须先明白圣经作者所要读者明白的真理是什么。然后这个向听众或读者传达真理的人,最好能采用当地文化的媒介,将这个真理用有力的方式表达出来,使现代的听众和读者能获得原作时的听众和读者同样有力的感受。如果传道人与听众是同一文化里的人,那么只要他能使自己明白,就能使听众明白真理。如果他能说服自己才能说服听众。如果他的听众来自不同的文化或多种文化的背景,这时传道者必须花相当时间来了解听众的背景。在相同文化的情况下,传道者只要将圣经的真理引进自己的文化背景就够了。在不同文化的情况下,传道者必须先完成两步工作:首先在自己的文化背景里认识真理,然后再从听众的文化背景了解真理,所以传教士对当地文化背景了解越多,便越容易使当地的人了解圣经的真理。」(注2)
例图 (2)
最有效的传递是传道人必须先透彻了解自己的文化背景,其次是清楚了解圣经的真理,包括写圣经时之文字用法。再次则了解圣经原作者之文化背景、历史传统,最后传道人当了解受众的文化背景,现代的生活和价值观。若能知己知彼,必可百战百胜。
三、解决冲突之原则的商榷
马盖文 (McGarvan) 认为「基督教对文化的组成完全是中立的」。他以印度极东的那加省 (Naga Land) 为例:「在那加省至少有百份之九十五的文化自动被基督教接受。」在数千种文化成份中,也许只有百份之五是由于有人将基督信仰介绍给他们而受影响。
马盖文又把这百份之五再分成三种不同情况。第一种是受到基督教鼓励的,第二种是受到基督教改进的,第三种是受到基督教约束的。
有些习俗是由基督教思想引起,所以算是受到基督教鼓励的。在此情形下,基督徒在该文化中起了领导作用。有些习俗是受了基督教观点的影响而加以改变。又有些习俗却因基督教而绝迹-例如那加省人猎取人头的习俗。但总括来说,当基督教传入时,有百份之九十五的文化丝毫未受基督教的影响。(注3)倪司提反 (Stephen C. Neill) 在其《宗教与文化》(Religion and Culture) 的文章中,提出三点意见颇值得我们深思:
(1) 有一些习俗是不能被容忍的。
(2) 有一些习俗可暂时被容忍。
(3) 有一些习俗根本不需要反对。(注4)
基督教行事为人有四大广泛的圣经原则,可以帮则我们遵守及对照,兹简列如下:
(1) 当荣耀神(林前10:31;赛43:7)。
(2) 当叫人得益(林前10:23-24)。
(3) 不叫人跌倒(林前10:32-33)。
(4) 对事应有自由(林前6:12)。
至于中华文化与圣经教训的冲突,我们仍然可整理出一些属灵的原则,以帮助我们辅导初信者及建立当地的信徒领袖,好叫他们建立一个正常、属灵、合乎圣经原则的教会。我们要商榷的原则如下:
(1)信仰-当以圣经为最高信仰的权威
(a) 凡是与信仰有关的,如任何生、老、病、死、婚、丧等事牵涉到敬拜偶像或其它神明,而违反敬拜创造天地的主宰独一的真神,则应该劝导他们停止与放弃这一类的礼仪,因为这不仅是风俗习惯而已,已是落入错误的基本宗教信仰。
(b) 凡不是出于圣灵而是与邪灵有关的事,尤其是应用在活人的身上,当劝导他们停止与放弃。如请法师、道士、和尚、交鬼者、乩童、巫师等来念咒驱邪等,均是不合圣经教训的。
(c) 凡是以动物、植物、水果、糕、饼等为祭物献给假神或祖先家神,华人之年节日如天公诞(正月初九)、上元或元宵(正月十五日)、清明节(三月初)、端午节(五月初五)、七娘妈诞(七月初七)、七月半普渡(七月十五日)、中秋节(八月十五日)、重阳节(九月初九)、尾牙(十二月)、送神(十二月廿四日)、天神下降(十二月廿五日),这些民间习惯了的节期,不应再有膜拜与祭祀。顶多保留民间纯民俗的部份,而当放弃拜假神的宗教礼仪。
(d) 凡是直接与拜假神有关的事,如建偶像庙之捐款、工作、节目活动;或假神生日之庆典一概放弃与停止。
(e) 凡是与异教崇拜及迷信有关的事,如问卜相命、看掌纹、看风水、做功德、抽签、画符、饮符水、挂符筒、迎神、送神、烧香、烧灵屋、烧金银纸、烧阴间纸、在偶像面前发咒誓等均应一一停止及放弃。
(2)生活与道德-当以圣经为道德与生活最高之准则
(a) 婚姻当以一夫一妻制为原则。凡是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都停止及放弃。
(b) 堕胎虽在有些地方是法律许可的,但会牺牲新生命及造成道德良心之不安,应教导他们放弃及停止。
(c) 因华人社会多数重男轻女,在某些地区受人为法律限制养育女儿之数目,有些人生女婴时则用残狠之手法扼杀之,应教导停止及放弃,因男女同是平等可贵的。
(d) 在一些落后地区,尚有野蛮部落杀人头引以为荣,表示英雄好汉,应教导他们停止及放弃。
(e) 切断身体某一部份之自我惩罚,应当教导他们停止及放弃。
(f) 私下报仇置对方于死地,应当放弃与停止。在华人社会中,常有乡与乡、姓与姓之格斗,这些均非合理之举。
(g) 奸淫私娼之事应当教导他们停止及放弃。
(h) 非法聚赌,华人社会常有的怪现象。尤其华人新年,更是赌风鼎盛,甚至三代同堂聚赌。此风不可长,当放弃与停止。
(i) 吸毒、抽鸦片也是深深毒害了千万老百姓,对中华文化是一致命伤,甚至引起「鸦片战争」,祸国殃民。当放弃与停止。
(3)民间风俗-以不违背圣经信仰为原则,以不危害他人之生命财产为要件
不管是文化、艺术、节期、康乐、戏剧、舞蹈、各种民间风尚习惯的活动,均可用信徒行事为人四大原则来衡量之。

讨论问题
1. 与圣经教训不冲突之文化,应如何善用来传福音?
2. 与圣经教训有冲突之文化,应如何解决,其原则何在?
3. 信徒生活的原则是什么?
作业
阅读:马盖文与台雅各布牧师着,《基督教与文化之冲突》,香港,中国福音出版社,1979。
建议
1. 多读与中华文化有关之书籍,请从参考书目中选择之。
2. 研讨有关对中华文化背景之人传福音的方法。
3. 请将这篇信息与初信主的华人分享。

注1: 台雅各布着,《上帝与文化》,海外宣道杂志,第八卷,第九期,台湾,中华海外宣道协会。
注2: 台雅各布着,《文化媒介与真理传递》,海外宣道杂志,第七卷,第八期,台湾,中华海外宣道协会。
注3: Morris A. Inch., Doing Theology across Cultures,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82, P. 20-21.
注4: John R. W. Stott, Robert Coate, Down to Earth, Studies in Christianity and Culture,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80, P. 10-12.
参考书目
1. 《台湾惯俗与民间传说》,台湾,台湾教会公报社,1975。
2. 滕近辉着,《青年信仰问题》,香港,香港圣文社,1975。
3. 陈终道着,《圣经问题解答》,香港,宣道书局,1975。
4. 陈润棠着,《破迷、辟邪、赶鬼-灵界大战》,香港,圣道出版社。
5. 龚天民着,《答妙贞十问》,台中,中国基督徒文字布道中心,1962。
6. 马盖文、台雅各布着,《基督教与文化的冲突》,香港,中国福音出版社,1979。
7. 陈瑞底着,《圣经人地名意义汇编》,中国基督徒布道会。
8. 徐松石着,《圣经与中国文化》,香港,浸信会出版部,1979。
9. 徐松石着,《圣经与中国孝道》,香港,浸信会出版部,1970。
10. 龚天民着,《基督教与佛教之比较》,台北,少年归主社,1976。
11. 贾礼荣着,黄彼得译,《宣教与文化》,印度尼西亚,东南亚圣道神学院。
12. 何世明着,《人生概论》,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67。
13. 台雅各布着,《海外宣道》,第六卷,第二期,第七卷,第五-九期,第八卷,第九期,台北,中国海外宣道协会,1975, 1973, 1976.
14. 郑国治着,《怎样分办圣灵与邪灵》,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学园传道会,1971。
15. 《辟邪归正论》,中华民国,基督教撒种团契,1982。
16. 董芳苑着,《台湾民间信仰之认识》,永生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83。
17. 胡汝章、黎功勤着,《老子新学案》,王家出版社,1972。
18. 董仰英着,《死也何往》,新加坡,圣安得烈座堂华文部,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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