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 诗歌颂赞 | 资源下载 | 图片中心 | 留言讨论 | 
您现在的位置: 芥菜种 >> 文章中心 >> 郑国治专栏 >> 电子书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 【字体:
作者:郑国治    文章来源:郑国治牧师授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0-5-4    



第二章    人的构成

    人的构成有物质的部份,也有非物质的部份。属于物质部份的是人的身体,包括毛发、皮肤、细胞、肌肉、血管、血液、骨骼、骨髓等,是神用地上的尘土所造成的(创2:7)。今若以化学化验,人身上的各种元素都是由地土而来的。非物质物的部份,乃是神赐给人生命之气,人的身体才能活。乔布记说:“我的生命尚在我里面, 神所赐呼吸之气仍在我的鼻孔内。”(伯27:3) 经上又说:“但在人里面有灵,全能者的气使人有聪明。”(伯32:8) “神的灵造我,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伯33:4) 而这气就是神赐给人的灵魂。创世记明言:“耶和华 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2:7)

    人的灵是神所赐,也是神造的。先知撒迦利亚说:“……铺张诸天,建立地基,造人里面之灵的耶和华说……。”(亚12:1) 但人的灵与圣灵是不同的(林前2:11)。人有灵魂才能活,才能彰显神的形像与样式(创1:26-27) 。 有神的形像与样式,才能活得有意义、有价值,才能替神掌权。身体与灵魂本质是不同的。耶稣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 雅各布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雅2:26) 人身体死后灵魂仍然存在,因为灵魂是受造而永存的。人一死灵魂就离开他的身体(创35:18;王上17:21),信主的灵魂到乐园(路23:43),不信的灵魂到阴间(路16:19-31)。

身体有接触物质世界的功用,如视觉、嗅觉、味觉、触觉、听觉等五官知觉,乃是接触外在物质的世界,使人能衣、食、住、行,起居生活自如。但人除了物质世界的生活,人还有精神的生活;因为人有非物质部份的领域,即人有思想、意志、感情、良心、心灵等方面的功用与需要。使徒保罗说:“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林前2:11) 除了神之外,惟有人的灵才能知道人的事;动物不能知道人的事,但人却可知动物的事。换句话说,高等生命能知道低等生命的事;低等生命不能知道高等生命的事。神是独一最高的生命,他是生命的本源,所以神知道人;但人却不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认识神,惟有透过神向人启示的话(圣经),人才能知道神的事。

但论到人的构成,除了“单一说”(Monism)之外,最普遍的有二元论与三元论之争。二者都有圣经的根据,而且都有敬虔的神学家支持,但问题在于解经的不同。其实虽有不同的观点,但不可将对方当作异端,或树敌,甚至不愿与对方同工搭配。若是如此,反而是给魔鬼留地步。无论是持二元论,或持三元论,凡信耶稣的人都必得救。“二元论”或“三元论”本身不能给人救恩,吾人只要细心探讨,使我们了解双方的论点,不必过度绝对化。华人教会颇受贾玉铭牧师与倪柝声弟兄著作的影响,不少教牧持三元论的观点,但也有很多主流教会的牧师持二元论的观点;这两种观点,都有其历史的背景,若能彼此尊重,互相合作搭配,乃是一件美事。兹将二元论与三元论阐释如下:

一、二元论(Dichotomy)

“二元论”(Dichotomy),又称“二重说”、“二分法”、 或“二相论”。此说将人分为二部份,一为可见物质的部份—身体;一为不可见非物质的部份—灵魂;即人是由身体与灵魂构成的。古时的正统派神学家亚他那修(Athanasius 297-373);著名大神学与哲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e , St. of Hippo 354-430);著名神学与哲学家阿奎那(Thmoas Aquinas1225-1274);改教以后的神学家,以及现代正统派的神学家多数相信此说。

圣经里“灵”与“魂”两字是互相通用的,是不可分开统一的单元,乃是人位格所在;灵魂未必需要依靠身体而存在,它可单独存在。

圣经多处提到“灵”与“魂”是互通的。如:

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传3:21) 在此“灵”与“魂”希伯来文用同一个字“鲁哈”(ruah),中文圣经将人的ruah译为“灵”,将动物的ruah译为魂;其中最大的区别是:人的ruah是照神的形像造的;兽的ruah没有神的形像。 其实ruah可指“生命之气”。英文圣经则两者都译为灵(Spirit)。“Ruah”一词等于新约希腊文的“灵”(pneuma)字;但创世记2:7节中“有灵的活人”,也称为“有灵的活魂”,用“魂”指人,显然“灵”与“魂”是可以替换的同义词。新约希腊文圣经有以“灵”指“灵魂”的用法,也有以“魂”指“灵魂”的用法;或有以“灵”或“魂”当作“心”的用法;甚至有以“灵”或“魂”指死者,两者皆可替换使用。

1以“灵”指“灵魂”

“耶稣又大声喊叫,气就断了。”(太27:50) “气就断了”,希腊文是:“灵离开了”。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 这里“灵魂”即“灵”字。

2.以“魂”指“灵魂”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伯他。”(太10:28)

“然后要对我的灵魂说,灵魂哪!你有许多财物积存,可作多年的费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乐罢!”(路12:19)

“保罗下去,伏在他身上,抱着他,说:‘你们不要发慌,他的灵魂还在身上’。”(徒20:10)

“你们从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却归到你们灵魂的牧人监督了。”(彼前2:25)

以上各节的“灵魂”,原文是“魂”字。

3.以“灵”指“心”

“到了早晨,法老心(灵)里不安……。”(创41:8)

“耶稣说了这话,心(灵)里忧愁……。(约13:21)

“你们愿意怎么样呢?是愿意我带着刑杖到你们那里去呢?还是要我存慈爱温柔的心(灵)呢?”(林前4:21)

“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灵)为妆饰,这在 神面前是极宝贵的。”(彼前3:4)

“虚心(灵)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5:3)

以上之经文以“灵”(pneuma)指“心”而言。

4.以“魂”指“心”

“我的心(魂)在我里面忧闷。”(诗42:6)

“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拣选,所亲爱,心(魂)里所喜悦的,我要将我的灵赐给他,他必将公理传给外邦。”(太12:18)


“我的心(魂)在我里面忧愁。”(约12:27)

“你们既因顺从真理,洁净了自己的心(魂),以致爱弟兄没有虚假,就当从心里彼此切实相爱。”(彼前1:22)

以上经文将“魂”( psyche)作“心”使用。

5.以“魂”指“被害死之人”

“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 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启6:9)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 神之道被斩者的灵魂,和那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他印记之人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启20:4)

此两处中文圣经译为“灵魂”,英文圣经却译为“魂”。换句话说,圣经以“魂”称人。

耶稣说:“神是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4:24) 但圣经有时也以“魂”指耶和华神。例如:“看哪!我(耶和华)的仆人,我所扶持,所拣选,心(原文为魂soul)里所喜悦的,我已将我的灵赐给他,他必将公理传给外邦。”(赛42:1)

“耶和华说,我岂不因这些事讨他们的罪呢?(My soul我魂)岂不报复这样的国民呢?”(耶9:9)(英文有“我魂”二字)


“主耶和华万军之 神指着自己(他的魂)起誓说﹐我憎恶雅各布的荣华,厌弃他的宫殿;因此,我必将城,和其中所有的,都交付敌人。”(摩6:8)

“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义人有古卷作我的义人〕他若退后,我心(魂l)里就不喜欢他。”(来10:38)

如果“灵”与“魂”是两个不同的实质,神岂不是属“魂”吗?这在圣经神学上是解释不通的。可见“灵”与“魂”可替换使用。灵(希伯来文ruach;希腊文pneuma) 与魂(希伯来文nephesh;希腊文psuche) 并不是两个不同的元素,乃是同一单元,同一位格;灵与魂是一体的两面。

神学家史特朗(Augustus Hopkins Strong)说:“我们的结论是说,人非物质的那部份,从个人的和有意识生命的观点看,若它是能够占据一个物质的有机体而使它有生气的,便称为魂;但作为有理性和德性者的观点看,若它是有接受神之影响和入住之可能的,便称为灵。可见,那仰望神的人性是灵,是能接受并表现神性的;那注视地的人性是魂,是与官感的世界相接触的。人与属灵真正发生关系的那较高部份是灵;人与身体发生关系的那较高部份是魂。所以整个人不是三义的,乃是二义的,而他那非物质的部份,虽有复式的功能,却有统一的实质。”(注一)

二、三元论(Trichotomy)

“三元论”也称“三重说”、“三分法”、或“三相论”。此说将人的构成分成灵、魂、体三个元素。此说颇受古希腊哲学思考的方式所影响。古教父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er 150-211);他的学生俄利根(Origen 182-254);教皇大贵格利一世(Gregory the Great 540-604) 等支持三元论。他们所谓的“灵”,有如希腊哲学家所指的理性(Logos)相似。


“但亚坡里拿留(Apollinaris 310-390)用三重说的架构发展出来的基督论,受581年的第一次康士坦丁堡会议定罪之后,此说逐渐式微,被全部经院哲学家和改革家以及至今大多数主流的神学家束之高阁。但此说在十九世纪获得普利毛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en)的青睐,透过教会聚会所的推广,在中国基督教界甚为普遍。”(注二)

三元论主张人是由“灵、魂、体”三个实质所构成,他们认为灵与魂是分开的,是两个独立的元素。主要根据以下两处圣经:

“愿赐平安的 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前5:23)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

以上两处经文,各有不同的见解,但华人神学家章力生博士提出以下四点作为研究的课题:

a. 照健全的解经法,如遇特别的经文,须照惯常与类似的说法来讲解(Analogia Scriptura)。甚至有些三相论者也承认这些经文不能证明他们的论点。

b.“灵”(spirit)与“魂”(soul) 并称,正如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22:37节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一样,并非指有三种各别的实质。

c. 帖前5:23节,使徒保罗所说:‘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无非是在强调语气,并非指有三种各别的实质;况且他在上文先说:‘愿赐平安的上帝使你们全然成圣’ 在修辞上,下文所提各点,乃为附加说明。而且他在罗8:10; 林前5:5,7:34; 林后7:1; 弗2:3; 西2:5, 都仅说两种,例如:‘肉体与心灵’;‘身体与灵魂 ’;‘肉体与心’ 或‘身子与心’。都未指有三种。

d. 基于以上所述,所以来4:12,不能说上帝的道,刺入人的内心,便会把人的‘魂’与‘灵’分成两种不同的实质;而仅辨明心中的思想和主意而已。我们读经,切忌‘断章取义’,也不可‘以词害义’。

总之,二相论较合乎圣经的道理,上帝用尘土造人的身体,又将他的生气吹入,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2:7)。人类的本性,人性的要素,只有两种实质:一为身体,一为灵魂。”(注三)

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 神。”(可12:30) 难道我们可以根据此节经文就说人有“四分法”?或四重说?当然不可以如此武断解释。

倪柝声所著“属灵人”是一本专解释“灵、魂、体”的书,此书对“魂”的来源与功用的解释,若以圣经严格的审核,有些地方是值得商榷,并再三思考的。

1.魂的来源

“神在最初的时候,用尘土造成一个人的模型,然后就将生命的气吹入他的鼻孔。这生命的气,一与人的身体接触,就生出魂来。……这意思就是神所吹生命的气,入了人的身体,变成为灵;同时这灵与身体接触,就生了魂。这就是我们里面属灵、属魂两个生命的来源。……灵和体联合生出魂之后,灵和体就都合并归入魂的这一部分。”(注四)

“灵”与“体”结合生出“魂”的说法,似乎需要再三推敲。神创造人,是包括身体与灵魂的创造(创2:7),是一个完整的人。神用尘土造人,他吹一口气,使人有灵魂。乔布记说:“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伯33:4) 神学家戈特(Godet)说:“灵—乃是上帝的生气,是可离身体而独立的;魂—也是上帝的生气,就人活着的时候说,乃是使身体有生命的。”(注五) 先知撒迦利亚说:“耶和华造人里面的灵”(亚12:1),这“灵”应指整个灵魂说的。“魂”不是由“灵”与“体”联合而生的,乃是神创造的。


如果“魂”是“灵”与“体”生的,而且是独立的实质,请问“魂”是否永存?圣经说:“尘土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传12:7) 人死后,魂是否与灵分开?若是分开,魂又归到何处?根据圣经“灵”与“魂”是一体的,人将要死或死后,圣经有时用“灵”、有时用“魂”来代表“灵魂”的整体;中文圣经多数译为“灵魂”。例如:

“他(拉结)将近于死,灵魂(soul)要走的时候,就给他儿子起名叫便俄尼,他父亲却给他起名叫便雅悯。”(创35:18)

“伊莱贾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华说:‘耶和华我的 神阿!求你使这孩子的灵魂(soul),仍入他的身体。’ ”(王上17:21)

“我将我的灵魂(spirit)交在你手里,耶和华诚实的 神阿!你救赎了我。”(诗31:5)

“耶稣大声喊着说,父阿!我将我的灵魂(Spirit)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路23:46)

“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 神,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spirit)。”(来12:23 )

“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 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soul)。”(启6:9 )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 神之道被斩者的灵魂(soul),和那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他印记之人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启20:4)

我们得救是包括身体与灵魂全人得救;我们灵魂得永生,身体将来要得赎。不只是说“灵”得永生,进天国。若根据以上圣经:拉结将死的时候,难道只有魂(soul)离开(创35:18),而她的灵不离开吗?伊莱贾三次祷告,求神将孩子的魂仍入他的身体(王上17:21),难道只有魂,而不包括灵吗?难道信徒只有“魂”与主同作王一千年,而“灵”却不同在吗?另外难道被成全义人之“灵”(来12:23) 与神同在,而“魂”不同在吗?若硬要把“灵”与“魂”照字面分开,根本是解不通的。若“魂”是由“灵”与“体”结合生的,一旦“灵”与“体”分开,“魂”可能就消逝。当人死后,灵魂是独立存在的,照样有思想、记忆、感情(路16:21-31)。显然灵与魂不是二分法,乃是一体的两面。

神学家哥德温(Goodwin)说:“魂与灵的分别,乃是官能的(functional),不是实质的(substantial)。”(注六) 另一位神学家莫儿(Maule)说:“魂—和灵团结在一起,与身体联合不可分离;灵—是内在的本质,乃为上帝所赐的;魂—乃视为人所有的内在的本质;灵乃是从上帝而来的内在本质。但两者并非分开的元素。”(注七)

2.魂的功用

“总括而言,魂就是人格的出产地。人的意志、智力、情感,都在魂里。……魂乃是我们人格的机关,包含有心思、意志、情感等。……心思、情感、和意志—这些都是属魂的机关—是不能敬拜神的。”(见倪柝声着“属灵人” 9,13,15页)

如果将魂的功用规格化,就会僵化,同时会产生副作用,动不动就会变成“属魂人”(这名词是倪柝声撰用的)。只要动用到意志、心思、感情,一不小心就会被列入“属魂人”的范围,甚至用“属魂人”定罪别人,或定罪自己。若不小心甚至精神会出问题。

“属灵人”一书将“灵”与“魂”二元化,说“灵有三种大功能,此三者就是人的良心、直觉、和交通。‘指与神的交通就是敬拜。’ ”(“属灵人” 15页)

难道敬拜神就不需要意志、心思、感情吗?当然需要!敬拜真神乃是全人的投入。我们要用“悟性祷告,……悟性歌唱”(林前14:15);甚至“昼夜思想”神的律法(诗1:2),岂不是用心思吗?

再进一步思想神的位格与属性,神是否有意志、思想、感情?

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真神,是有意志、思想、和感情的。圣经提到神有:

意志:神刑罚罪人,需要意志的决定(创:6:5-7; 出34:6-7; 诗5:4-6)。

思想:神知一切的事,他的知识全备,智能无法测度,他深知人一切的行为;他无所不知,神有最完全的思想(伯37:16; 诗147:5;139:2-3; 约一5:20;)。

感情:神有怜悯,有慈爱;他爱世人,为罪人死,这是真情的流露(诗103:8;62:12 约3:16; 罗5:6-8)。

神既然有意志、思想、和感情,请问神是否属“魂”?虽然圣经有时用“魂”来表示神自已的心意,但耶稣说:“神是灵”;神不是魂。我们不能用意志、思想、感情来限制神,因为圣经用“灵”或“魂”的经文,二者常可以互相解释的。例如“属灵人”第16页说“灵有良心的功用”引用的经文:

“神使他灵中刚硬。”(申2:30) 难道这里只限于“良心”的功用吗?“刚硬”也可以是“意志”的刚硬。
“拯救灵痛悔的人。”(诗34:18) 难道这里只限于“良心”的功用吗?“痛悔”也可以是“思想与感情”的一种流露”。

“使我重新有正直的灵。”(诗51:10) 难道这里只限于“良心”的功用吗?“正直”也可以是“思想中的渴望与祈求”。

此类的例子,真是多得不胜枚举。故不可按己意解经,也不宜按照自己的神学思想而免强圣经支持其观点。更不必将三元论绝对化,而批评二元论“是堕落人类的思想”。(注八) 最好是虚心研究,求神给我们更清楚的亮光。

3三位一体

有支持“三元论”者,套用神是“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圣灵。人既是照神的形像造的,所以人也是三位一体,由灵、魂、体三个元素构成的。笔者在马来西讲道时,就有一位弟兄会的长老如此说。

三、一元论(Monism)

    “一元论”也称“单一说”,此说为新正统派所支持。其代表人物是约翰罗宾逊(John A. T. Robinson)与惠勒鲁宾逊(H. Wheeler Robinson)。他们认为人是一个整体,在心理与生理上是一个单元。并不分身体与灵魂。鲁宾逊认为希伯来民族的文化,是将人格看为有生命的身体, 而不是灵魂; 所以人一死,一切都停止。 他们认为新约的“身体”、“灵”或“魂”都是指完整人格的同义词。此说等于否定人有灵魂,但无论旧约或新约圣经都提到人有灵魂,甚至说到人死后灵魂下阴间的事,并且有知觉。所以此说不合圣经的教训;凡相信圣经无误论者及信仰纯正的福音派都拒绝此说。

尚有一些错误的谬论,如亚波利那派(Apollinians)认为耶稣的人性只有“魂”,他的神性才有“灵”。诺斯底派(Gnosticism) 认为人的“灵”,乃为神的本质,所以是不犯罪的。半伯拉纠派(Simi-pelagians) 却认为人的灵是脱离原罪的支配。这些都是错误的谬论。耶稣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他不但具有人的肉身,也有灵魂;同时他也是神,乃是神子在人子里彰显出来。我们必须更正诺斯底派与半伯拉纠派的错误;人的灵与神的灵是不同的,人的灵是受造的,神的灵乃是创造者。人的灵魂与身体都被罪的权势所影响。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认为全人都受罪的捆绑,人与生俱来就有罪性。

总而言之,人的构成虽有各种不同的观点,但我们从圣经可清楚得到答案。人是神创造的,人是由身体与灵魂所构成的。人有神的形像,要彰显神的荣耀;因始祖堕落之后,人性就有残缺,如今却借着神的恩典,因信耶稣基督,借着圣灵的重生,使我们的生命更新变化,成为新造的人,得以恢复神的形像(弗4:21-24),不仅在世度余下的光阴,有属灵的生活,并有属天的基业与永恒荣耀的盼望。


注一: 系统神学 史特朗原著 萧维元译 浸信会出版 247页
注二: 信徒神学 沈介山 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 224页
注三: 人类论 章力生 宣道出版社 65-66页
注四: 属灵人 倪柝声 活泉出版社 4-6页
注五: Godet Biblical Studies of O. T. , p.32
注六:Goodwin: Soc. Bib. Exegesis 1881:85
注七: Moule: Outline of Christian Doctrine, 161,162页
注八: 同注四 1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启示与理性
    中国祭祀文化与圣经
    救恩面面观
    如何筹备佈道会
    从鬼灵精怪说起……
    风水与福气
    中国人通天之道与天国
    认识民间宗教
    条条大路通罗马
    轮回之说可信吗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MY_2006典雅网页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