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 诗歌颂赞 | 资源下载 | 图片中心 | 留言讨论 | |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芥菜种 >> 文章中心 >> 郑国治专栏 >> 电子书 >> 正文 |
|
|||||
| 救恩面面观 | |||||
作者:郑国治 文章来源:郑国治牧师授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1-5-4 ![]() |
|||||
|
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提出三句重要的口号:一、惟独圣经(Sola scripturu)。二、惟独恩典(Solo gracio)。三、惟独信心(Sola fide)。此三项成了救恩论重要的思想。圣经是神启示信仰与生活最高的权威;教皇、会督、法规、传统、礼仪都不是信仰的根据,惟独圣经才是信仰的根据。惟独神的恩典在基督里叫人得救,人不能靠立功、善行、告解、或任何宗教活动得救。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惟独凭信心靠主的宝血罪得赦免,因信得永生。 一、 加尔文派的救恩观 加尔文(Calvin)派提出救恩五大要点: 1、 完全的堕落(Total Depravity) 人类始祖犯罪之后,全人类都在罪里,人不能靠自己产生得救的信心。因人的感情、思想、意志,都被罪性所影响,人的自由意志绝不能选择神的善,而接受福音,因人无善德可言,所以需要圣灵的感召,重生,人才能有属灵的新生命。信心是神给罪人的恩赐,不是人付出的代价。 此点有关的圣文如下: (一) 神的警戒(创2:16-17) 2、 无条件的拣选(Unconditional Election) 救恩是神在创世以前在基督里,按照祂所喜悦的旨意,拣选一些人。不是人拣选神,是神按照祂的主权,主动的拣选人。神的拣选不是基于神预知人会信祂,会悔改的德行,因信心与悔改也是神所赐的。信心与悔改是拣选的结果,不是拣选的原因。神的预知、预定、预派、预选都是有关联,但主要在于神的主权,因此人的品德与善行不是神拣选的条件。神拣选且借着圣灵完成救恩的工作。 此点有关的圣文如下: (一)神预定选民得救(申10:P14-15;诗33:12,65: 4,106:5;哈2:23;太11:27, 22:14,24:22,24,31;路18:7;罗8:28-30,33;西3:12;彼前1:1-2;2:8-9;帖前5:9;多1:1;启17:14)。 3、有限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 基督救赎的工作,只是为着蒙拣选的人,虽然祂的救赎可普及全人类,但实际上只限于蒙拣选者。基督的救赎不但除去祂百姓的罪,同时也赐给他们信心,获得全部的救恩。圣灵也保守他们,使救恩永远有效,所以神的旨意必然成就。 此点有关的圣文如下: (一) 基督为世人或人人而死,指的不是单为犹太人而死,也为外邦人。但不是每一个人都得救,乃是信祂的才能得救(约1:9,29;3:16-17;4:2;罗5:18;林后5:14-15,19;提前2:4-6;来2:9;彼后3:9;约一2:1-2;4:14)。 4、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 当福音被传开时,乃是对所有的人,并没有分别。圣灵给人外在的呼召,人或接受,或拒绝。但对蒙神拣选的人,圣灵不但发出外在的呼召,同时也发出内在的呼召,是人所不可抗拒的。所以在圣灵感召之下,必定会悔改信主,获得救恩。圣灵赐救恩给蒙拣选的人时,人无法凭自我的意志抗拒神。 此点有关的圣文如下: (一) 救恩是出于圣灵的工作(罗8:4;林前2:10-14;6:11;12:3;林后3:6,17-18;彼前1:2)。 5、圣徒永得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蒙神拣选得救的人,必蒙圣父、圣子、圣灵的保守。神既爱到底,祂也必拯救到底。凡信祂的,都在基督里得永生,一个也不失落。圣徒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此点有关的圣文如下: 神应许保证永远与信徒同在,并保守信徒永远得救(赛54:4;耶32:42;太18:12-14;约3:16,36;5:24;6:35-40;10:27-30;17:11-12,15;罗8:29-30;林前1:7-9;10:13;林后4:17;弗1:5,13-14;帖前5:23-24;提后4:18;来9:12,15,10:14,12:28;彼前1:3-5;约一5:4,11-13;犹1:1,24-25) 二、 亚米纽派的救恩观 高登神学院教授尼罗哲(Roger Nicole)将亚米纽(James Arminius)的救恩观归纳成五点如下: “1、神拣选或惩罚乃是按照祂所预见人的信或不信。 最后这一条,他们后来又加以修改,以致于断定说:已经真正重生的人可能会失去他的信仰,也会丧失他的救恩。然而亚米纽派人士,对于这一点意见却不一致,因为有些亚米纽派的人仍然相信,凡已经由神的灵重生的人,是永远稳妥决不会灭亡的。”(David N. Steele,Curtis C. Thomas合着,赵中辉译 加尔文主义五特点 2页) 十七世纪亚米纽的学生,将老师的教导拟出五项信条,呈给荷兰政府,要求以此五信条来修改“比利时信经”(Belgic Confession of Faith)及“海德堡要理问答”(Heidelberg Catechism),此两条乃是当时教会信仰的告白。全国总会在多特(Dott)花了七个月,经过一五四次的讨论,发现与圣经不符,被大会全体所拒绝,大会坚持以圣经信仰为最高准则。因之,荷兰教会拟出“加尔文主义五特点”。 “多特总会的会员认为人得救,从始至终是神恩典的工作;他们决不相信罪人能够救自己或对自己得救的事有所贡献。亚当的堕落已完全的败坏了人类。在属灵方面,所有的人在本质上已经死了,人的意志受罪与撒但的捆绑。人相信福音的能力是神所赐给的,只赐给神所选召作为祂白白恩惠对象的人。决定那些罪人蒙恩得救的是神,不是人。”(加尔文主义五特点 5页) 亚米纽派主张人的重生,是人的举动,却是透过上帝真理的影响,两者合作而成的(Synergistic theory)。 但反对此说的理由是:人自私被歪曲的本性,若没有事先改变,根本无法选择神的圣洁。此说误以为动机全是心智之外而影响人的心志,其实动机是由心而发。罪人既然摒弃神,自然也摒弃真理。单纯的真理不是重生的动因。 圣灵的感召才是重生的动因(The immediate agency of the Holy Spirit,as the efficient cause)。圣灵是重生的创始者,祂在人心中运行感动,改变人的心志与德行。 现代教会有接受“加尔文主义五特点”的,也有接受“亚米纽五信条”的;但请注意,单信“加尔文主义五特点”,或单信“亚米纽五信条”,都不是得救的条件,惟有信耶稣基督为个人的救主才有永生。 三、伯拉纠派的救恩观 伯拉纠(Pelagius 360-420)是英国神学家,提倡“自由意志教义”,认为人的意志有绝对的自由。他认为亚当犯罪的结果只是立下一个坏的榜样,这是惟一对人类的影响。他反对奥古斯丁“原罪论”,甚至认为婴孩都与亚当堕落之前的光景一样。他认为上帝的恩典不是人不配得的恩赐。此派主张人得救非靠神主权的恩典,重生乃凭人的自由意志,完全是人的举动,与自我改造无异。 此派的看法,有其困难之处:即人堕落之后,人的感情、理性、意志都受到罪性的污染,在道德上可说向善无能;若在情、理、意,三方面未受到圣灵的感召,人纯粹凭自我的意志,不致选择圣洁与救恩。人堕落之后,自由意志被罪的权势所捆绑,以致无真自由;罪人有犯罪的自由,却没有不犯罪的自由。信心的行动,不是人自由意志的结果,乃是神的恩典赐给祂所选召的人。 四、坎伯尔派的救恩观 坎伯尔(Alexander Campbell 1788-1866)早期为爱尔兰长老会牧师,后于美国西维吉尼亚州创立基督门徒会,也是伯大尼大学创办人兼首任校长。此派认为重生是包括洗礼、悔改、和信心。 洗礼是重生的标记,不是重生的条件,或手段。重生是内在生命的改变;洗礼是象征生命改变外在的记号。重生是属灵的;水礼是属物质的,两者在本质的功用上是截然不同的。重生是借着圣灵的感召与内住而成为实际的经历(约3:5;徒2:38,8:12;加2:12;多3:5;彼前3:21)。史特朗博士(Augustus Hopking Strong)说:“堕落的结果,叫我们生而有趋于恶的倾向,这是我们要负责的。重生是把原来趋于神的,却在堕落中失掉的倾向,恢复过来。”(系统神学 415页)其实重生的生命,比原造的生命更高。 五、普救论的救恩观 “普救论”以神是爱为基本立场(约一4:7-10);神爱世人(约3:16),可见全人类都可得救。早期教父俄利根(Origen 182-254)主张“普世恢复说”(Universal Restoration),他认为神刑罚的目的是感化,但刑罚终必停止,万物将恢复到神原有的计划及蒙福的状态,甚至包括撒但在内,都会恢复交通的状态。达德(C.H. Dodd 1884-1973)主张“普世赦免说”(Universal Pardon),神既然是爱,最终必赦免全人类,不必刻意信主耶稣,反正神算全人类都可称义。著名瑞士神学家巴特(Karl Barth 1866-1968)主张“普世和好说”(Universal Reconciliation),基督的救赎已使全类都与神和好,传福音乃是告诉人已经得救的事实(林后5:18),不是要人有得救的机会。布特纳(Loraine Boetner)主张“普世归正说”(Universal conversion),他认为全人类都会悔改信主,普世都会福音化。艾迪(Richard Eddy)主张“普世公开机会说”(Universal Explicit Opportunity),他认为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听福音,甚至人死后还有机会听福音得救。但人死后已盖棺论定,没机会再听福音得救。如下到阴间的财主就是一例(路16章) 法瑞(Nels Ferre)说:“新约圣经逻辑的深处与最高点是:神征服了一切归服衪自己的爱。敬拜神的人,只敢主张神的爱大获全胜。舍此立场,任何其它的主张,不是限制神的善良,就是限制祂的全能,导致有限的神观。”(Christian Understanding of God 246-7页 ) 普救论常引用的圣文如下: “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一4:7-10) 但若根据上下文,很清楚提到“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约一 4:1)若信“敌基督者的灵”(约一 4:3),并不是属神的,乃是属魔鬼的,就一定不得救了。“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约一 4:15-16)在此提到“认、知道、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才是真正重生的人。只知道神的存在还不够,人虽透过自然的启示,可知道神的存在(罗1:19-20),但必须信耶稣才能得救(罗10:9-10)。 其它“普救论”引用的重要经文还有: “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 5:12-19) “普救论”以为:亚当一人犯罪,全人类都陷在罪里;但末后的亚当,即耶稣基督一人的义行,却叫全人类都得救!“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由此可知,每一个人都是得救的。请注意本段经文的上下文:“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借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罗 5:1-2)我们因信耶稣基督,借着祂的宝血称义。“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神的愤怒。”(罗 5:9)“......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罗 5:21)耶稣说:“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 3:18)所以这段经文是论耶稣的赎罪是普世性的,但不是普世的人都得救,只限于信祂的才能“因信称义”。 又:“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林前 15:22)“众人”岂不是每一个人可得救吗? 根据上下文,“众人”是指在基督里的众人,不是指全人类。在此有特定的对象,即得救的信徒。“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就是在基督里睡了的人也灭亡了。”(林前 15:2,17-18)“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复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他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再后,末期到了,那时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就把国交与父神。”(林前 15:23-24)如此说来,是属基督的复活,基督再来时还有一些要被毁灭,故此并没有普救论的思想。 又:“既然借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西 1:20) “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 2:9-11)既然“叫万有都与自己和好”、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万有当然包括全人类,称耶稣基督为主,岂不是每一个人都得救吗? 但若仔细查考以上两处经文的上下文,不难发现此处乃是指恢复宇宙的秩序,因天使长与人堕落之后,混乱了应有的秩序。神恢复祂荣耀的威权,使受造的万物都承认神的荣耀与绝对的主权。主再来时,信徒要称耶稣基督是拯救的主,赦罪的主,施恩的主,万主之主。非信徒则要承认耶稣是公义的主、审判的主。 又:“因我们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 4:10)既然是“万人的救主”,应该是每一个人都得救吧! 但这节经文乃是指救恩是为普世的人安排的,但人是否愿意响应神的感召,则是另一回事,不是每一个人都得救,只有愿意信主的才能得救;因为祂“更是信徒的救主”,“更是”是肯定得救的意思。 又:“因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来 2:9)“为人人尝了死味”岂不是人人都可得救吗? 但在此不是指因耶稣的死,每一个人都已得救;乃是指普世的救赎。尤其上文警告说:“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来 2:2-3)人不可忽略神藉基督已成功的救恩,否则罪无可逭! 又:“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 3:9)神不愿有一人沉沦,岂不人人都得救吗? 其实神警戒人,主尚未再来,是给人有机会悔改信主,不是人人都已自动得救。甚至提到挪亚时代,神用洪水灭世,尚给一百二十年的机会,但只有挪亚一家因信进方舟得救,所以不是人人都得救。 更何况神不但是爱,神又是公义。爱要赦免,但公义对罪要审判;神不能把有罪的当作无罪。若有罪不审,岂非违背神信实的属性?圣经岂不是说有人往永刑里去,有人往永生里去吗(太25:31-46)?当主再来时,死人复活,有人进神的国;有人被扔到永远的火湖里(启20:6-15)。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启示与理性 中国祭祀文化与圣经 人 如何筹备佈道会 从鬼灵精怪说起…… 风水与福气 中国人通天之道与天国 认识民间宗教 条条大路通罗马 轮回之说可信吗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