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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学与人生的再思 | |||||
作者:郑国治 文章来源:郑国治牧师授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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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神学篇
新自由神学亦称为现代派,以富士迪(H.E. Fosdick)为最重要的代表;其思想乃源自自由神学。 2-42 甚么是“神死神学”(God-is-dead Theology)? “神死神学”是现代神学家提出的口号,已脱离传统神学颇远矣。 2-43 甚么是基要派的信条? 1、 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是无误的。 2-44 甚么是存在主义? 存在主义主要是寻找自我存在的人生意义。存在主义也是实存主义,其中有两派:一为无神的存在主义;另一是有神的存在主义。无神的存在主义者,以人为中心,凭人的善与大环境搏斗,以求达到生存的意义。然而因人性的弱点,未能完成目标,于是抱持悲观的态度。他们反对圣经的救赎论与人的原罪,认为依靠救恩是懦夫。他们的思想相当抽象艰涩,甚至颇形而上的。如德国的尼采;法国的沙特(Jean-Paul Sartre 1905-1979)为著名的代表。 2-45 甚么是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 1844-1900)的思想? 1、 他认为人生必须要有极坚强的意志,以致能以恨代替爱;以骄傲代替谦卑;以战争代替和平,如此才能生存。此思想影响德国的纳粹党,而引发世界第二次大战。 2-46 甚么是齐克果的神学思想? 齐氏是丹麦著名的哲学家与神学家,被称为“现代存在主义之父”。其思想相当庞博,在此仅能简述与神学有关的各点如下: 2-47 甚么是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1976)的神学思想? 布氏是德国的神学家,也是有神的实存主义者。他受其老师约翰威斯(Johanness Weiss)的形式批判学(Form Criticism)影响颇深。他的解经学被称为“存在释经学”;神学方面被称为“核心神学”(Herygmatic Theology),或“化解神话神学”(Theology of Demythologization)。其主要思想如下: 2-48 甚么是田立克(Paul Tillich 1886-1965)的神学思想? 田氏是德国神学家,1933年被希特勒放逐。他曾到美国纽约拹和神学院、哈佛大学及芝加哥大学神学院任教。他所著三大册系统神学颇有贡献。 2-49 甚么是新正统派神学? 新正统派乃由瑞士的神学家巴特开始,此派神学家的思想颇渗杂,虽然不一致,但仍有其特征: 1、 认为宗教改革家的神学才是正统的神学,他们是真正的继承人。 2-50 甚么是巴特(Karl Barth 1866-1968)的神学思想? 巴特是瑞士伟大的神学家,他虽受自由派与存在主义的影响,但他对当时欧洲的自由派神学思想颇不满。他于一九一八年出版“罗马书注释”,主要是表达神与人之间的关系。该书也被称为“新正统的宣言”(Manifesto of Neo-Orthodoxy),震撼了当时的神学思想。 他一生的著作超过五百五十余本,其中以教会教义(Church Dogmatics)为最著名。他以圣经为最高权威,也以圣经为一切评判的根据。他极力提倡“神人相遇”;“你我相交”(I-Thou)的经历。强调主耶稣是祭司、君王、先知的三种身份,并完成救恩。注重神与人的关系及人伦理道德的责任。神的特性乃在基督、律法及其拣选中显明出来。圣经是神启示的明证。他认为神学是要分析并传扬神的话,同时要查考教会所传的真理是否正确,若与圣经有偏差,则神学必须纠正。他以哲学思考的判断力去探究神学。他反对自然的启示,而认为启示是耶稣进入人类历史一次完成的(once for all);启示是一种动力,是圣灵动工的工具,为要人认识神。(注意:若一次完成,则忽略了渐进的启示。) 巴特认为神的存在是事实,根本不需要证明,神的存在是一切存在的基因。神是超然、全能、全权者。他称神为“完全的另外者一位”(Wholly Other)。他认为神借着圣经、教会、启示,将祂的旨意向人表明;神用人所能理解的语言向人表达其心意与命令。人认识神完全是神恩惠的启示,不是靠人的推理。 巴特认为耶稣道成肉身,具有完全的人性,祂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保,完成救赎,将神启示显明出来。基督带着人性升天,是复活的高峰。他认为借着基督使可知受造的领域与不可知属灵的范畴二者能互动了解。 巴特反对当时有组织的教会,他说:“钉死基督的是教会而不是世人。”由此可知当时的属灵光景是何等的低落。他认为真教会要在神前悔罪并传扬福音。 巴特不信基督肉身再来,所以他的末世论被称为“超自然的末世论”(supernaturalistic eschatology)。他认为只要与永恒发生关系的事,就是末世论的一种。所以他与前千禧年派、后千禧年派、无千禧年派的观点不同。 巴特的神学思想有些自我矛盾:如他不承认创世记的创造论,但又信神是创造天地的主宰;又如他否认约翰福音的历史事实,却相信耶稣是生命的粮。就因他的思想前后不一致,所以有人批评他不合逻辑。他强调“道之神学”,却不承认圣经为无误,反以为圣经有人的错误。他有时高举圣经的权威;有时否认圣经的史实,与宗教改革家的观点迥然有异。他对三位一体论也不清楚。虽然有人批评他是“神学的骗局”(theological hoax),然而他对神学的贡献是不可抹杀的。他力挽狂澜,要教会回到神的权威及圣经的根基上。 2-51 甚么是布仁尔(Emil Burnner 1889-1966)的神学思想? 他是瑞士新正统派神学家,著作有三百余种,主要的神学思想如下: 2-52 甚么是世俗神学(Secular Theology)? 1、 主张神学应世俗化。 2-53 甚么是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的神学思想? 潘氏是德国世俗神学家,1945年被希特勒处死,是一位英勇的殉道者。他的神学思想如下: 2-54 甚么是福音派(Evangelicalism)? “福音派”顾名思义,是注重传福音,宣扬基督救恩,坚固信徒的信仰。早期为复原派(抗罗宗);但信仰是属于保守派,相信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是绝对无误的。此派与非福音派的抗罗宗主义,或基督教的旁门是不同的。他们注重圣经神学及正确的解经,并相信历史的三位一体论。但如今多人自称是福音派,对信仰却未必完全一致。 2-55 甚么是新福音派神学(Neo-Evangelicalism)? “新福音派”的名称是由奥根奇博士(Harold J. Ockenga)于一九四八年在富勒神学院演讲时所起的。主要是呼吁“福音派”人士反对“基要派”的立场而起的名称。其实“新福音派”的神学与“基要派”的基本观点差别并不大,但其中仍有不同: 2-56 甚么是黑色神学(Black Theology)? “黑色神学”又称“痛苦神学”(Theology of Suffering)、或“革命神学”(Revolutionary Theology)、或“反动神学”(Radical Theology)。最早起源于非洲,如今乃是指美国非洲裔的神学。他们在十七、十八世纪被卖到美国为奴,经过美国南北之战,林肯解放黑奴,非洲裔开始抬头。又经两次世界大战,直到黑人领袖金博士(Dr. Martin Luther)被暗杀。黑人艰苦奋斗,教会无形中成了他们社会的活动中心。于是有他们的特色: 2-57 甚么是解放神学(Theology of Liberation)? 解放神学与黑色神学大同小异的,都是以反对压迫与剥削为出发点。因受黑色神学的影响,拉丁美洲则产生解放神学。其神学特征如下: 2-58 甚么是希望神学(Theology of Hope)? 希望神学是由德国神学家慕德曼(Jurgen Moltmann)于一九六七年出版“希望神学”一书后才开始的。那时因神死神学非常兴盛,教会人士忧心忡忡,“希望神学”一出版即深受欧美教会学者欢迎。其神学观如下: 2-59 甚么是过程神学(Process Theology)? 过程神学开始于芝加哥大学教授哈桑博士(Charles Hartsborne),并归功于怀海德(Alfred Whitehead)博士的推动。其特点是: 2-60 人的存在与构成,在神学上有何不同的观点?我们应当持何种态度? 论到人的构成,除了“单一说”(Monism)之外,最普遍的有二元论与三元论之争。二者都有圣经的根据,而且各自都有敬虔的神学家支持,问题只在于解经的不同。凡信耶稣的人都必得救。无论“二元论”或“三元论”本身不能给人救恩,所以不可彼此视为异端或因此树敌,如此反给魔鬼留地步。海外华人教会颇受倪柝声著作的影响,不少教牧持三元论的观点,但也有很多主流教会的牧师持二元论的观点。这两种观点,都有其历史的背景,若能彼此尊重,互相合作搭配,乃是一件美事。 2-61 甚么是二元论(Dichotomy)的观点? “二元论”(Dichotomy),又称“二重说”、“二分法”、或“二相论”。此说将人分为两部份,一为可见物质的部份即身体;一为不可见非物质的部份即灵魂;这样人是由身体与灵魂构成的。古时的正统派神学家亚他那修(Athanasius 297-373);著名大神学与哲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e , St. of Hippo 354-430);著名神学与哲学家阿奎那(Thmoas Aquinas1225-1274);改教以后的神学家,以及现代正统派的神学家多数相信此说。 圣经里“灵”与“魂”两字是互相通用的,是不可分开的单元,因是人位格所在。灵魂未必需要依靠身体而存在,它可单独存在。 圣经多处提到“灵”与“魂”是互通的。如: “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传3:21) 在此“灵”与“魂”希伯来文用同一个字“鲁哈”(ruah),中文圣经将人的“ruah”译为“灵”;将动物的“ruah”译为魂;其中最大的区别是:人的ruah是照神的形像造的;兽的ruah没有神的形像。其实ruah可指“生命之气”。英文圣经有的将两者都译为“气”(breath),也有译为“灵”(Spirit)的。“Ruah”一词等于新约希腊文的“灵”(pneuma)字;但创世记二章七节中“有灵的活人”,也称为“有灵的活魂”。用“魂”指人,显然“灵”与“魂”是可以替换的同义词。新约希腊文圣经有以“灵”指“灵魂”的用法,也有以“魂”指“灵魂”的用法;或有以“灵”或“魂”当作“心”的用法;甚至有以“灵”或“魂”指死者,两者皆可替换使用。 1、以“灵”指“灵魂” “耶稣又大声喊叫,气就断了。”(太27:50) “气就断了”,希腊文是:“灵离开了”。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 这里“灵魂”即“灵”字。 2、以“魂”指“灵魂”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 “然后要对我的灵魂说,灵魂哪!你有许多财物积存,可作多年的费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乐罢!”(路12:19) “保罗下去,伏在他身上,抱着他,说:『你们不要发慌,他的灵魂还在身上。』 ”(徒20:10) “你们从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却归到你们灵魂的牧人监督了。”(彼前2:25) 以上各节的“灵魂”,原文是“魂”字。 3、以“灵”指“心” “到了早晨,法老心(灵)里不安……。”(创41:8) “耶稣说了这话,心(灵)里忧愁……。”(约13:21) “你们愿意怎么样呢?是愿意我带着刑杖到你们那里去呢?还是要我存慈爱温柔的心(灵)呢?”(林前4:21) “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灵)为妆饰,这在 神面前是极宝贵的。”(彼前3:4) “虚心(灵)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5:3) 以上之经文以“灵”(pneuma)指“心”而言。 4、以“魂”指“心” “我的心(魂)在我里面忧闷。”(诗42:6) “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拣选,所亲爱,心(魂)里所喜悦的,我要将我的灵赐给他,他必将公理传给外邦。”(太12:18) “我的心(魂)在我里面忧愁。”(约12:27) “你们既因顺从真理,洁净了自己的心(魂),以致爱弟兄没有虚假,就当从心里彼此切实相爱。”(彼前1:22) 以上经文将“魂”( psyche)作“心”使用。 5、以“魂”指“被害死之人” “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 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启6:9)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 神之道被斩者的灵魂,和那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他印记之人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启20:4) 此两处中文圣经译为“灵魂”,英文圣经却译为“魂”。换句话说,圣经以“魂”称人。 耶稣说:“神是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4:24) 但圣经有时也以“魂”指耶和华神。例如:“看哪!我(耶和华)的仆人,我所扶持,所拣选,心(原文为魂soul)里所喜悦的,我已将我的灵赐给他,他必将公理传给外邦。”(赛42:1) “耶和华说,我岂不因这些事讨他们的罪呢?( My soul我魂)岂不报复这样的国民呢?”(耶9:9)(英文有“我魂”二字) “主耶和华万军之 神指着自己(他的魂)起誓说﹐我憎恶雅各布的荣华,厌弃他的宫殿;因此,我必将城,和其中所有的,都交付敌人。”(摩6:8) “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义人有古卷作我的义人)他若退后,我心(魂)里就不喜欢他。”(来10:38) 如果“灵”与“魂”是两个不同的实质,神岂不是属“魂”吗?这在圣经神学上是解释不通的。可见“灵”与“魂”可替换使用。灵(希伯来文ruach;希腊文pneuma) 与魂(希伯来文nephesh;希腊文psuche) 并不是两个不同的元素,乃是同一单元,同一位格。灵与魂是一体的两面。 神学家史特朗(Augustus Hopkins Strong)说:“我们的结论是说,人非物质的那部份,从个人的和有意识生命的观点看,若它是能够占据一个物质的有机体而使它有生气的,便称为魂;但作为有理性和德性者的观点看,若它是有接受神之影响和入住之可能的,便称为灵。可见,那仰望神的人性是灵,是能接受并表现神性的;那注视地的人性是魂,是与官感的世界相接触的。人与属灵真正发生关系的那较高部份是灵;人与身体发生关系的那较高部份是魂。所以整个人不是三义的,乃是二义的,而他那非物质的部份,虽有复式的功能,却有统一的实质。”(史特朗着 系统神学 247页) 2-62 甚么是“三元论”(Trichotomy)的观点? “三元论”也称“三重说”、“三分法”、或“三相论”。此说将人的构成分成灵、魂、体三个元素。此说颇受古希腊哲学思考的方式所影响。古教父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er 150-211);他的学生俄利根(Origen 182-254);教皇大贵格利一世(Gregory the Great 540-604) 等都支持三元论。他们所谓的“灵”,与希腊哲学家所指的理性(Logos)相似。 “但亚坡里拿留(Apollinaris 310-390)用三重说的架构发展出来的基督论,受五八一年的第一次康士坦丁堡会议定罪之后,此说逐渐式微,被全部经院哲学家和改革家以及至今大多数主流的神学家束之高阁。但此说在十九世纪获得普利毛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en)的青睐,透过教会聚会所的推广,在华人基督教界甚为普遍。”(沈介山 信徒神学 224页) 三元论主张人是由“灵、魂、体”三个实质所构成,所以为灵与魂是分开的,是两个独立的元素。主要根据以下两处圣经: “愿赐平安的 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前5:23)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 以上两处经文,各有不同的见解,但华人神学家章力生博士提出以下四点作为研究的课题: “a、照健全的解经法,如遇特别的经文,须照惯常与类似的说法来讲解(Analogia Scriptura)。甚至有些三元论者也承认以上这些经文,不能证明他们的论点。 b、“灵”(spirit)与“魂”(soul)并称,正如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七节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一样,并非指有三种分别的实质。 c、 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二十三节,使徒保罗所说:『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无非是在加强语气,而不是指有三种各别的实质;况且他在上文先说:『愿赐平安的上帝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在修辞上,下文所提各点,乃为附加说明。而且在罗罗马书八章十节; 哥林多前书五章五节,七章三十四节;哥林多后书七章一节;以弗所书二章三节;歌罗西书二章五节,都仅说两种,例如:『肉体与心灵』;『身体与灵魂』;『肉体与心』 或『身子与心』等都未指有三种。 d、 基于以上所述,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就不能说上帝的道,刺入人的内心,会把人的“魂”与“灵”分成两种不同的实质;而是指辨明心中的思想和主意而已。我们读经,切忌『断章取义』,也不可『以词害义』。 总之,二元论较合乎圣经的真理。上帝用尘土造人的身体,又将他的生气吹入,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2:7)。人类的本性,人性的要素,只有两种实质:一为身体,一为灵魂。”(人类论 65、66页) 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 神。”(可12:30)难道我们可以根据此节经文就说人有“四分法”?或四重说?当然不可! 倪柝声所著“属灵人”,是一本专解释“灵、魂、体”的书,此书对“魂”的来源与功用的解释,若以圣经严格的审核,有些地方是值得商榷,并再三思考的。 1、魂的来源 “神在最初的时候,用尘土造成一个人的模型,然后就将生命的气吹入他的鼻孔。这生命的气,一与人的身体接触,就生出魂来。……这意思就是神所吹生命的气,入了人的身体,变成为灵;同时这灵与身体接触,就生了魂。这就是我们里面属灵、属魂两个生命的来源。……灵和体联合生出魂之后,灵和体就都合并归入魂的这一部分。”(属灵人 4-6页) “灵”与“体”结合生出“魂”的说法,似乎需要再三推敲。神创造人,是包括身体与灵魂的创造(创2:7),是一个完整的人。神用尘土造人,祂吹一口气,使人有灵魂。乔布记说:“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伯33:4) 神学家戈特(Godet)说:“灵—乃是上帝的生气,是可离身体而独立的;魂—也是上帝的生气,就人活着的时候说,乃是使身体有生命的。”(Godet Biblical Studies of O. T., p.32) 先知撒迦利亚说:“耶和华造人里面的灵”(亚12:1),这“灵”应指整个灵魂说的。“魂”不是由“灵”与“体”联合而生的,乃是神创造的。 如果“魂”是由“灵”与“体”生的,而且是独立的实质,则“魂”是否永存?圣经说:“尘土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传12:7) 人死后,魂是否与灵分开?若是分开,魂又归到何处?根据圣经“灵”与“魂”是一体的,人将要死或死后,圣经有时用“灵”、或“魂”来代表“灵魂”的整体。中文圣经多数译为“灵魂”,例如: “他(拉结)将近于死,灵魂(soul)要走的时候,就给他儿子起名叫便俄尼,他父亲却给他起名叫便雅悯。”(创35:18) “伊莱贾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华说:『耶和华我的 神阿!求你使这孩子的灵魂(soul),仍入他的身体。』”(王上17:21) “我将我的灵魂(spirit)交在你手里,耶和华诚实的 神阿!你救赎了我。”(诗31:5) “耶稣大声喊着说,父阿!我将我的灵魂(Spirit)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路23:46) “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 神,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spirit)。”(来12:23 ) “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 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soul)。”(启6:9)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 神之道被斩者的灵魂(souls),和那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他印记之人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启20:4) 我们得救是包括身体与灵魂全人得救;我们灵魂得永生,身体将来要得赎。不只是说“灵”得永生,进天国。若根据以上圣经,拉结将死的时候,难道只有魂(soul)离开(创35:18),而她的灵不离开吗?伊莱贾三次祷告,求神将孩子的魂仍入他的身体(王上17:21),难道只有魂,而不包括灵吗?难道信徒只有“魂”与主同作王一千年,而“灵”却不同在吗?又难道被成全之义人的“灵”(来12:23)与神同在,而“魂”不同在吗?若一定要把“灵”与“魂”照字面分开,就解释不通了。若“魂”是由“灵”与“体”结合生的,一旦“灵”与“体”分开,“魂”可能就消逝。当人死后,灵魂是独立存在的,照样有思想、记忆、感情(路16:21-31)。这样显然灵与魂不是二分法,乃是一体的两面。 神学家哥德温(Goodwin)说:“魂与灵的分别,乃是官能的(functional),不是实质的(substantial)。”(Goodwin: Soc. Bib. Exegesis 1881:85) 另一位神学家莫儿(Maule)说:“魂和灵团结在一起,与身体联合不可分离;灵是内在的本质,乃为上帝所赐的。魂乃视为人所有的内在本质;灵乃是从上帝而来的内在本质,但两者并非分开的元素。”(Moule: Outline of Christian Doctrine, 161,162页) 2、魂的功用 “总括而言,魂就是人格的出产地。人的意志、智力、情感,都在魂里。……魂乃是我们人格的机关,包含有心思、意志、情感等。……心思、情感、和意志—这些都是属魂的机关—是不能敬拜神的。”(属灵人9,13,15页) 如果将魂的功用规格化,就会僵化,同时会产生副作用,动辄变成“属魂人”(这名词是倪柝声撰用的)。只要是出于意志、心思或感情的,是“属魂人”的范围。甚至用“属魂人”定罪别人,或定罪自己,尤有甚者,若不小心甚至精神会出问题。 “属灵人”一书将“灵”与“魂”二元化,说“灵有三种大功能,此三者就是人的良心、直觉、和交通。指与神的交通就是敬拜。”(属灵人 15页) 然而敬拜神就不需要意志、心思、感情吗?当然需要!敬拜真神乃是全人的投入。我们要用“悟性祷告,……悟性歌唱”(林前14:15);甚至“昼夜思想”神的律法(诗1:2),岂不是用心思吗? 再进一步思想神的位格与属性,神是否有意志、思想、感情? 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真神,是有意志、思想、和感情的。圣经提到神有: 意志:神刑罚罪人,需要意志的决定(创6:5-7; 出34:6-7; 诗5:4-6)。 思想:神知一切的事,祂的知识全备,智能无法测度,祂深知人一切的行为;祂无所不知,神有最完全的思想(伯37:16; 诗147:5,139:2-3;约一5:20。) 感情:神有怜悯,有慈爱;祂爱世人,为罪人死,这是真情的流露(诗103:8,62:12 ;约3:16; 罗5:6-8。) 神既然有意志、思想、和感情,神是否属“魂”?虽然圣经有时用“魂”来表示神自已的心意,但耶稣说:“神是灵”,不是“魂”。我们不能用意志、思想、感情来限制神,因为圣经用“灵”或“魂”的经文,二者常可以互相解释的。 总之,解经不可随己意解经,也不宜按自己的神学思想勉强圣经支持自己的观点,更不必将三元论绝对化,求神给我们更清楚的亮光。 3、三位一体 有支持“三元论”者,套用神是“三位一体”—即圣父、圣子、圣灵。人既是照神的形像造的,所以人也是三位一体,由灵、魂、体,三个元素构成的。 但我们应当从本质论来看。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真神,乃是同质、同尊、同权、同在的;是一位神从三个位格彰显出来,在本质上是一体。圣父、圣子、圣灵都是创造者(创1:1-2; 约1:1-3);都是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主宰;是自有永有的神;神属性的本质是完全相同的。若根据“三元论”的论据,请问:“灵、魂、体的本质是否相同?来源是否相同?是否都是永存永在的?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将“三位一体”套用在人的身上。 2-63 何谓一元论(Monism)? 神的形像,要彰显神的荣耀。但自始祖堕落之后,人性就有残缺,如今却借着神的恩典,因信耶稣基督,借着圣灵的重生,使我们的生命更新变化,成为新造的人,得以恢复神的形像(弗4:21-24),不仅在世度余下的光阴,有属灵的生活,并有属天的基业与永恒荣耀的盼望。 2-64甚么是“神人之约”?圣经中的“约”有多少? 神的“约”乃是神的慈爱与恩典的表现,神主动的与人立约。人本来不够资格与神在平等的地位上与祂立约,因为神是创造的主,有绝对的主权与能力统管万有;人是受造的,理当降服创造的主,承受祂的恩典与赐福。神是绝对信实公义,绝不毁自己所立的约。神有能力保守并成全所立的约,祂所赐平安的约永不迁移(赛54:10)。 司可福根据圣经,将神人之约分成八段:(一)伊甸园之约。(二)亚当之约。(三)挪亚之约。(四)亚伯拉罕之约。(五)摩西之约。(六)巴勒斯坦之约。(七)戴维之约。(八)新约(司可福圣经释要P.7)。 2-65 “立约神学”派将“神人之约”分成几方面? “圣约神学”也称为“立约神学”(Covenant Theology),这名称是由改革宗神学中的系统神学里撷取而来,尤其在十六及十七世纪德国与荷兰的清教徒中最为著名。立约神学的中心是:注重工作之约、救赎之约及恩典之约。所有的时代、所有的人、所有的救恩,都是依据这三个约。在美国是由长老会神学家赫治查理(Charles Hodge)及其子赫治亚历山大(A. A. Hodge)与贝福(Louis Berkhof)极力推介而普及。许多改革宗的神学院及信仰者均支持此观点。 1、工作之约 (1)对象:神与亚当之间。 2、救赎之约 (1)对象:神与基督之间。 3、恩典之约 (1)对象:神与人之间(尤其指蒙拣选的)。 2-66 “时代”的分法有几种? 时代的分法及名称,因不同神学家有不同的见解。典型的时代论可分为四个时代,甚至八个时代,每一个时代被一个约所管制。标准的分法,是分成七个时代。赫治(Hodge)教授则分成四个时代:(一)从亚当到亚伯拉罕。(二)从亚伯拉罕到摩西。(三)从摩西到基督。(四)福音时代。司可福(C.I.Scofield)却分成七个时代:(一)无罪时代(堕落之前)。(二)良心时代(堕落至挪亚)。(三)人治时代(挪亚至亚伯拉罕)。(四)应许时代(亚伯拉罕至摩西)。(五)律法时代(摩西至基督)。(六)恩典时代(教会时代)。(七)国度时代(千禧年)。时代派认为在圣经历史时期内,神用不同的方法来对待其子民。司可福认为时代是一个时期,是人对神的旨意顺服与否的试验。时代派的神学家多数支持千禧年说,他们的著作颇多,其中最负盛名的有:达尔比(N. Darby,1800-1882) 、司可福(C.I. Scofield)、慕迪(D.L. moody)、何凌西(Hal Lindsey)、贺依德(Herman A. Hoyt)、叼雷(R. A. Torrey)、欧文(Edward Irving,1972-1834)、贺屋(J.Walvoord)、赖理(C. C. Ryrie)等。 2-67 圣奥古斯丁认为人有那四种层次? 1、堕落之前的人:人能犯罪,人也能不犯罪。 2-68 神为何要禁止人吃善恶树上的果子? 神应允一切树上的果子都可以吃,表明神给人自由的主权。但吃生命树上的果子表明顺服神,吃善恶树上的果子表明背叛神。神既然给人“自由的意志”,人就有自由的选择权,人可以选择犯罪,也可以选择不犯罪。人若无自由选择权,就与机器人无异,无所谓顺服与不顺服的问题。有“自由意志”才有“约”的必要性,否则“神人之约”就失去了意义和功用。 2-69 神应许戴维为他建立永远的家室,应验在谁的身上? “建立永远的家室”(撒下7:11,12,16)也就是建立永远不倒塌的王朝。“家室”含有“王室”、“殿宇”之意。这应许局部应验在所罗门王身上,但完全应验在基督身上。基督降生前,天使加百列向马利亚宣告,神对戴维之应许:“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起名叫耶稣。他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主 神要把他祖戴维的位给他;祂要作雅各布家的王,直到永远,祂的国也没有穷尽。”(路1:31-33)弥赛亚第一次降临,不是在地上作王,祂乃是受苦的基督,为救赎世人的罪而被钉十字架。他甚至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 2-70 明白神的旨意有那些途径? 一、神的旨意传统三分法 1、神主权的旨意 (Sovereign Will of God) 神的奥秘计划决定宇宙中一切所发生的事。(但4:35;箴16:33,21:1;徒2:23,4:27-28;罗9:19,11:33-36;弗1:11;启4:11。) 2、神道德的旨意 (Moral Will of God) 神在圣经中启示的命令,教导人该如何相信与生活。(罗2:18;林后6:14;帖前4:3,5:18。加上其它圣经中所有的命令。) 3、神对个人的旨意 (Individual Will of God) 神对每一个人的心意,设计了详细的生命计划(创24;诗32:8;箴3:5-6,16:9罗12:2;弗5:17,6:6;西1:9,4:12。) 2-71 神永恒的旨意有何特性? 神照自己所喜悦的美意创造宇宙,救赎祂的子民,以荣耀祂,这完全是根据祂的主权和旨意。祂的主权有如窑匠造器皿,随心所欲,因神有绝对自由的主权。神的旨意是神属性的表彰,而神的属性是永恒的,所以神的旨意也是永恒的。神永恒的旨意有三大特征:一、不变性。二、绝对性。三、永存性。 2-72 为什么亚当一人犯罪,他的后裔都归在罪里?这公平吗?亚当是人类的始祖,也是人类的代表。他一人犯罪,其所属的后裔也包括在内(罗5:12-15)。如一个国家的元首向其它国家宣战,全国都当参战。 末后的亚当--基督是无罪的,祂顺服神的旨意而死,为担当我们的罪而牺牲,因祂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8-19)。 伯拉纠 (Pelagius A. D. 409)认为:“每一个人都是神所直接创造的,而其始都是清白无辜,毫无败坏倾向,又能绝对顺服神,像亚当受造之时那样的。亚当的罪给他后裔惟一的影响,只是坏榜样的影响;绝没有把人类的天性败坏了;人类之所以败坏,是由于犯罪的习惯,就是每一个人继续在那里明知故犯而沾染着的。所以,亚当的罪,只伤害到他自己而已;只归到亚当自己的身上,绝不是归到他的后裔身上。......”(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 304页)此种观点已于主后四一八年被加太基会议 (Council of Carthage)所否决,因它不合圣经。我们当分辨这种错谬。新学派 (The New School Theory or Theory of Uncondemnable Vitiosity) 或称无可定罪之败坏论,与伯拉纠派观点颇相近,也应一并排斥它。 2-73 千禧年(Millennium)有几派? 在神学上,千禧年分成四派: 2-74 甚么是历史的千禧年前派? 历史的千禧年前派亦称为典型的,或非时代主义的千禧年前派。他们认为基督要亲自以和平公义在地上统治一千年。启示录十章到二十章是历史时间的顺序。耶稣再来,撒但被捆绑(启20:1-3),信徒第一次复活(启20:4-6),基督在地上开始统治一千年(启20:4-7,17-18)是同时发生的。他们与时代主义,千禧年前派的看法不同,因为时代主义认为信徒首先被提,然后有七年的灾难,接着才是千禧年。 2-75 甚么是时代主义的千禧年前派? 基督分两个阶段再来:第一次再来是信徒被提,在空中与主相遇;然后经过七年的灾难,主才降临在地上建立千禧年国度。此观点就释经学而论,主要是为应验神对以色列人及教会的应许。第二阶段是耶稣亲自再来,使复活信徒进入千禧年(启20:4-5)。神启示宇宙性永恒的国度及中保的国度,两者都是由神掌权,而中保的国度就是千禧年。从字义解释启示录十九及二十章,显然是时代主义的前千禧年;若有其它观点,一定是灵意化解经。 2-76 甚么是千禧年后派? 此派认为现在就是千禧年,借着广传福音、教会、宣道及真理的栽培,这世界将要被基督化,而且会有一段长时间的繁荣与和平,直到耶稣再来,这是千禧年。 2-77 甚么是无千禧年派? “无千禧年派”也被称为“现实的千禧年主义”(Realized Millennialism)。此派认为圣经预言从耶稣道成肉身直到基督第二次再降临,善与恶都继续存在,并且不断的发展。他们认为圣经未提到末世之前,地上会有一段长时间的公义与和平。神的国就是现在借着神的道、教会及圣灵的大能,将福音传开。 2-78 甚么是“无”即是“有”的神学观? “无”即是“有”不是哲学“形上学”的问题,乃是神学的问题。“无”即是“有”,不是甚么“新的启示”,更不是“新神学”,也不是“灵意解经”,乃是将圣经原有的真理显明出来。 1、从“创造”知道“无”即是“有” “起初神创造天地。”(创 1:1)在神创造有形质的宇宙之前,是否有宇宙的存在?按人理性所能理解的逻辑,当然是“无”;但按圣经的角度来看是“有”。为甚么是“有”? 2、从神的“名”知道“无”即是“有” 人单靠理性要知道神是不可能的,因为人受时间、空间、物质、罪性的限制。何况神是超理性、超自然的。要知道神必须透过神向人的启示。摩西虽然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徒7:22),尚且不认识神。结果神向他启示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出 3:14)所谓“自有永有”,即不受任何外力所能影响祂的存在。换句话说,神的“存有”是独立的,自主的,自然存有的;祂的“存有”是超时间的,是永恒的,是“自有永有的”。人说“有”神,或说“无”神,都不能影响神的“有”,更不能取消神的“有”。 “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诗 14:1)愚顽是心中幼稚无知。有限的人要认识无限的神是不可能的,既然不可能,最简单的方法只好说“无”神。但尽管有人说“无”神,“有”神存在的事实,却不容争辩。这是有限之人的神观,与神启示圣经的观点最大的不同。 3、从“神是灵”知道“无”即是“有” 耶稣说:“神是灵”(约 4:24)。“灵”不是物质,不占空间,无重量,无物质的体积;有属灵形像又非虚无(创1:26-27;出33:18-23),肉眼不能见,手不能触摸,科学不能化验,理性无法理解。耶稣说:“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 14:17)“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世人因为没有过过神,所以武断地说“无”(没有神),这是错误的结论。现今可见自然科学的方法不能证明有神,但也不能证明无神。纯理性也是不能证明有神或无神。要知道神的存在,惟有透过神的“启示”;人透过神普遍的启示,可以知道有神的存在(罗1:19-21),借着造化的万物,即可知道有一位造物的主。借着神特殊的启示,不但可知道神的存在,并可知道祂以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来1:1-3)。尽管世上有人说“无”神,但借着受造的宇宙以及圣经的启示,“有”神是千真万确的。故以人本主义观之,他们可能认为“无”,但以神本观之,却是“有”。 4、从“道成肉身”知道“无”即是“有” 耶稣道成肉身之后,历史上公认“有”耶稣。在道成肉身之前,历史上并“无”耶稣,这是历史时间的划分。所以历史的公元年代,以耶稣降生以前和降生以后来计算。但基督与众不同,在耶稣未成肉身之前是否就“无”耶稣?不!祂在未成肉身之前就“有”。基督是超历史而进入历史;从永恒界进入暂时界;从“无”形质的“道”成为“有”形质的“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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