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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制人面面观 | |||||
作者:郑国治 文章来源:郑国治牧师授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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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复制人”? “复制人”其实就是“无性生殖”。“复制人”的技术,即单取男女一方成熟个体的器官细胞(含四十六条染色体),在体外与经过处理后的空卵子结合;此卵子的染色体已被破坏,成为空的卵子,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遗传基因全部来自一方的合子,再移殖于女人的子宫内;这合子便像普通受精卵一样分裂成长。经过正常的怀孕期,渐渐发育成胎儿;如此诞生之婴儿,其基因与提供体细胞的人完全一致,以后他成长的五官体形也完全一样,称为“复制人”。 何谓“有性生殖”? 透过夫妻两性结合,而繁殖的下一代,称为“有性生殖”。人的细胞含有四十六条染色体,生命所有的遗传信息(即基因就储存在其中)。正常人的“有性繁殖”,是男人的精子,女人的卵子,各含有二十三条染色体,透过两性交配,精子与卵子结合成含有四十六条染色体的合子,在母体的子宫内发育成胎儿。而“试管婴儿”是属于“有性生殖”。“试管婴儿”与“复制人”是有区别的。试管婴儿的基因来自双亲;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精子与卵子是特殊的生殖细胞。“试管婴儿”使受精这一过程,用高科技的方法在“试管中”培养,然后将早期的胚胎植入子宫。如果将胚胎细胞分成数份,再植入不同的子宫,可同期发育成数字弟兄姐妹,这种过程是“有性胚胎复制”,与“复制人”完全不同。“复制人”的基因来自已成熟的个体器官细胞,与“试管婴儿”基因的来源不同。 “复制人”是否与“本体”完全一样? “复制人”与本体的基因是一样的,其五官,体形、容貌、甚至智商等按理应该是一样的。但是一个人的成长及人格的塑造,还有后天的教育,家庭的培植,父母的榜样;环境的遭遇,朋友的切磋,老师的指导,社会的冲击等等;牵涉到价值观,人生的意义、方向与目标;永恒的探索,生命的追寻,父母的关系,伦理道德的责任等等。因此“复制人”的心理、人格、信仰、道德与“本体”是不会相同的。虽然用爱因斯坦的基因,可能复制一个爱因斯坦的外形,无法复制爱因斯坦的人格与思想。 “复制人”的争议 自从英国爱丁堡罗斯林研究所,以无性生殖复制一只羊“桃莉”,美国科学家复制两只猴子,立刻引起科学家、医生、宗教家、法律界议论纷纷。主要的争论在于伦理、道德、信仰、法律、安全等问题。有人认为应全面禁止“复制人”。有人认为应予鼓励、支持。“复制人”有负面的影响;复制器官却有正面的意义。应如何正视这问题是当务之急。 (1)负面的影响 (a)万一技术失误,无法控制: 复制过程中万一技术有误,导致基因突变或破坏;在复制技术尚未臻于完全之前(如遗传密码排列错误,或制造者好奇,或因道德操守出问题),可能会造出“恐怖怪人”、“畸型怪人”、“危险怪兽”、“四不像怪物”、“人身兽心”、“兽身人心”、“半人半兽”,或“带有某种不治愈病原的人”,岂不成为灾祸!而这些畸形怪人,该不该消灭;若消灭他,是否犯了“杀人”罪?该不该给他“人权”? 根据报导,法国有一葡萄园,科学家想用复制的方法来产生更好的品种,但因有某种病毒的感染,结果竟使该园之葡萄全部枯死绝种。英国复制羊,以体细胞共复制试验了二百二十七次,只有二十九个能活到六日,其中只有一个成功复制成“桃莉”。目前已有人造出三只耳朵的老鼠;有行为如鷃鹑的小鸡。所以复制出来的人,一旦无法控制其行为、性格、及下一代时,可能变化异常,失去控制,岂非人间悲剧!是否能将之消灭?或成为光怪陆离的科幻世界!? (b)免疫力差,感染病毒易死亡: 因使用个体单细胞,品种单纯,免疫力较差,易染疾病或病毒;同时因生存率比较低,相对的死亡率也高。 (c)婚姻制度受到冲击,伦理道德混乱: 传统的婚姻制度,有其伦理价值与道德规范,父母儿女之间的伦常有保障。一旦“复制人”,无性生殖,人伦之乐,家庭婚姻制度瓦解;儿辈、孙辈复制祖辈,伦理颠倒;繁衍下一代变成商业化、商品化,完全失去了婚姻的崇高目的与意义。单亲家庭增加,血缘关系复杂化,伦理道德就受到严重的挑战。 (d)人的尊严受扭曲,心理受创伤: 一旦“复制人”,若被贪图私利的野心人士利用,很快的“复制人”就成为商品化,人就论价而造。这样人就不再是真正的人,因为已经失去尊严,心理受到扭曲,造成严重的人格损伤,无法弥补。被“复制的人”,缺乏双亲的爱与关怀,在心理与人格的发展上不易平衡。 (e)“复制人”不能改变人的道德行为: 尽管在形体上“复制人”与被复制者相似;但人的特性未必完全一样。因为人格的塑造,心理的成长;文化、感情、性格及技能的发展,完全是后天的,无法复制;从本质上而言,复制的手段却不能改变人的道德行为。 (f)科学家不应以“复制人”当作人类的实验品: 神创造人有其美意,神所造的都是美好的(创1:10, 12, 21, 25, 31)。“复制人”未必尽善尽美,可能有危险性及无穷的后患。一旦失控,可能造成地球人类的大灾难!?复制动物是一回事,“复制人”又是另一回事,人与牲畜不能等量齐观。 (g)下一代体型大易夭折: 一九九七年七月泰晤士报载,复制“桃莉”的威廉斯说:“在培育过程中,下一代的体型会大得足以威胁母子的生命安全,我们显然无法使用有这种不良后果的技术。” “罗斯林研究所”最近以基因复制出来的羔羊重约九公斤,而一般正常的羔羊为四点九公斤,甚至“桃莉”出生时,也比一般羔羊重三分之一以上。可见动物复制仍有不良的后果,体型过大易夭折。若复制人岂非冒生命的危险?! (h)复制人可能是一种不道德行为: 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所长瓦姆斯认为,从老人取下的细胞复制人,有潜在的风险,如果这细胞已经累积一些转变;那么以此细胞复制的人,可能容易罹患癌症,或其它病症,果真如此,这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2)复制研究正面的意义 (a)生物复制技术何去何从? 生物复制技术,的确是科学上的一大突破,有其功用与价值。“复制人”冒险性过高,不宜轻举妄动,没有必要复制人。今后生物复制可考虑往“器官复制”、“品种改良”、“物种保留”、“基因疗法”等方向发展。 (b)生物复制可往医学治疗方面发展,有无限的潜力: 基因工程的出现,使许多传统医疗无法突破的困境,露出一线曙光。台湾三军总医院,风湿免疫过敏科主任,张德明医生表示,现代科技要得到大量的桔抗蛋白并不难,目前已可利用基因复制方法在体外完成。例如老年人的脑细胞可以在人体外生长出脑细胞,若能在体内实现,将来有益于老人痴呆症的治疗。若应用在抗衰老的研究上,可发现控制和调节人类寿命基因的方法,则可延长人类的寿命。再过十至三十年的研究,将可产生有效的基因疗法,如癌症、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多种遗传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有其肯定的价值,届时对人类医学上的贡献将迈进一大步。科学家希望利用新的方法,为还在子宫内的胎儿培养替代器官,如胚胎有气管缺陷,可自子宫内取出该部位的细胞,在实验室培养新气管,等婴孩出生后再进行移植。康乃尔大学专家麦唐纳表示,这项新技术可望协助克服器官移植排斥作用的大障碍。 一九九七年年七月廾四日法新社伦敦电:“创造出全球首只复制羊『桃莉』的英国科学家,现在又复制出带有人类基因的『波莉』,波莉所分泌的乳汁,含有人类的蛋白质,提练后可供缺乏蛋白质的血友病和骨髓患者使用,预计一九九九年前将可进行临床实验。”爱丁堡“罗斯林研究所”表示,“波莉”的出现,代表复制动物技术迈向商业化的重大发展。复制可确保产生的羊都为母羊,而且只要一代就可复制出一大群。这种突破,在医学上诚然是一种贡献。 (c)可加速生物制剂复制化: 生物复制可能对卫生设施及降低成本有帮助。如特殊蛋白质、激素、营养疗药品等复制化。如Synroid治疗甲状腺功能不足的药,据闻就是由微生物复制化而成的。可能对制药工业会有新的挑战、新的方向与突破。 (d)改良动植物品种,有益人类健康: 因基因的改良,动物肉类的品质也可随之改善;可能以后有低胆固醇、低脂肪的牛肉、羊肉、猪肉上市。有益于健康的食品。植物如菜蔬、水果等的改良复制化,也许对人的健康有更大的助益。 威斯康星州ABS环球公司的发言人贾姆于九七年八月七日宣布,该公司利用“高度先进科技”,复制出一头荷仕顿公牛,这头黑白相间的公牛六个月前出生,取名“基因”(Gene)。 如果控制基因,生产大量的牛乳和牛肉,复制牛的科技对农业将会有大裨益。美国牛乳生产商联盟的发言人威斯说:“如果可以用较少的牛只维持相同的产量,牛只愈来愈少,当可预期。” ABS环球公司从一九八七年开始进行复制计划,目前正申请专利。该公司利用其科技,尚有许多复制牛有待生产。(世界日报,九七、八、八) 日本“全国农业协同组合连合会”表示,他们已研究出一种新的复制科技,可从单一受精卵“量产”出最多两百头基因相同的复制牛。单一受精卵乃是体外受精,非单细胞复制。复制科技如此突飞猛进,真是惊人! 科学家说:“发展复制技术去生产能提供高品质牛奶、牛肉的复制牛,对家畜业降低成本和堤高产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路透社东京,九七、八、七) (e)化学工业复制化,可能产生新的产品: 利用微生物或植物生产新的产品,将来因基因研究科技的突破,可能利用微生物复制汽油。 “复制人”应有严格的管制 (1)复制技术与复制行为应立法管制 应有国际性的协商,甚至由联合国定出有效规范与管制的法律,让全球共同遵守。各国应当成立有效管制部门,以杜绝后患。若能实施有效的国际监督,根据优生学的原理,有限度地选择动物优良品种,在生物界也可开拓正当的用途。 但立法的措辞当十分谨慎。美国专家华姆斯说,律法必须小心措辞才不会阻碍各种救命的技术。例如,规定将一个人类细胞内的物质植入另一人体内为非法的法律,将消灭许多种基因疗法。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二日欧洲十九国签约禁止复制人类,可能是世界首份强制性法律文件。这份协议对违反楚令者、研究人员和医疗人员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协议还规定,在欧洲以外地区从事复制人类研究的欧洲实验室和欧洲国家的公民也将受到惩治。 欧洲委员会共有四十个成员国,协议的签字国是: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卢森堡、马其顿、摩尔多瓦、挪威、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利诺、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和土耳其。其中还有十六个国家已经表示,他们也将在此协议上签名。英国没有在这份协议上签字,可能对禁止复制人有所保留。美国总统克林顿呼吁国会通过法案,禁止至少五年内不得进行复制人的实验。他说:“科学进步不能发生在『道德真空里』。”但美国科学家席德已宣布准备为没有儿女的夫妇复制婴儿。复制人将是争论的大题目。 中国科学院主管生物技术的副院长许智宏说:“为了约束人类基因的应用,中国遗传学会已成立了人类基因组的伦理社会法律委员会。” 他建议:“中国还应成立有关无性繁殖动物的伦理道德法律委员会,制定相应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行为准则。” (2)道德良心的规劝 英、美等政府禁止“复制人”的试验,但人的欲望是复杂的。有人想找替身,有人想留名,想留下自己;想拥有奴隶,想为了死而复生等种种的原因,就希望“复制人”。复制羊消息发布两周后,即有数百人写信给魏芒及其同僚,洽商复制自己。泰晤士报 (Time)及 (CNN) 在美国最近联合进行电话调查,有百分之十四的人,赞成复制人;百分之六的人赞成复制自己,此比率以后可能还会升高。“复制人”的事,只要有钱,一定有人会暗中进行。律法虽然禁止。但人性出了问题,任何事都难以规范!只有提高人的良心道德标准。良心道德是内在的,无形的,无法用外在律法来约束。最有效的办法,宗教的感化:基督圣灵的重生;同时配合教育的熏陶。最重要的是提高科学家的操守。 (3)“复制人”的评论 欧盟、世界卫生组织 (WHO) 都反对“复制人”。美国柯林顿总统已命令国家生物伦理咨询委员会,研究此问题并提出报告。一九九七年三月份美国国会听证会发表重要声明如下: 主持复制羊的魏芒说:“无理由复制人”。 爱因斯坦大学生物伦理专家麦克 (R. Mack) 说:“复制人一定影响人权。” 美国密西根共和党议员爱纳 (V. Ehlers) 提出两个法案:“禁止政府经费支持复制人的研究;复制人属非法。” 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长瓦麦斯 (H. Varmns) 说:“为对抗遗传疾病,不必过份干涉复制技术发展;保留好的基因,放弃坏的基因。” 田纳西州移植外科专家福斯特 (W. First) 说:“复制技术对农业、医药业研究有益,但应冷静处理。” 苏格兰罗斯林研究所的魏芒博士于美国参院劳工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公共卫生与安全小组委员会的听证会上说:“复制人是不道德与非常不人道的。”他说,他的研究团体,欢迎任何国际性禁止复制人的努力。不过他呼吁说,新的法律应该“保留机会、去利用”基因控制上的进步。过份限制探究可能严重妨碍以基因疗法治疗柏金森症、纤维性襄肿和其它疾病的进步,并妨碍对细胞分化方式的重要发现。(华盛顿邮报、九七) 中央社综合丹佛九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报导:八国(美、加、英、法、德、义、日、俄)高峰会一致谴责复制人类行为。 许智宏说:“中科院明确而坚决地禁示将这项技术用于人体无性繁殖的一切研究。这是对现今人类的社会伦理与道德的维护;是对人类每个个体生存价值和尊严的承认;也是人类繁衍进化中保持遗传多样性所必须的。而这种遗传多样性是靠有性生殖所维持的,成为人类适应环境、赖以生存的诸多能力的基本条件。” 复制人计划已启动 美国芝加哥科学家席德理查德 (Richard Seed) 一九九八年一月六日宣布复制人计划,他拟成立“人类复制诊所”。一旦他的复制人过程达到完美的地步,每年将可复制二十万名婴儿。初步对象以百分之十五的不孕夫妇为主。因为他们无法利用试管受精,或代理孕母等方法生育。初步计划涵盖一万对夫妇,下一步市场每年二十万对。 他复制人以图利为目的。他说,第一对成功的案例将无利可图,因首名复制人需要成本一百万美元。但随后成本将大降,则有利可图。他说:“利润是必要的,人类每一活动都必须获利。” 席德坚持他的决心,他表示如果美国政府禁止复制人,他将把研究计划移到墨西哥的帝华纳。他表示已组成医学小组,但拒绝透露组员姓名。 席德一意孤行拟抢先复制人。但已引起众怒,社会一片讨伐声。美国政府将开快车制定法律楚止。柯林顿总统与国会议员于九八年一月七日呼吁在国会复会后采取紧急行动,立法禁止复制人。白宫并且以“不负责、不道德、不专业”的严厉字眼谴责席德的构想。 美国联邦众议院科学委员会技术小组委员会主席,莫雷拉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为美国人民代言的议会认为复制人行为不仅对儿童造成伤害,也为社会的道德观所不容。禁止复制人不只是美国国民、而且也是全世界人民的共识。 复制绵羊的苏格兰科学家们对席德复制人的评论是:“令人作呕的反道德计划”。苏格兰罗斯林研究所副所长哈利莫瑞芬警告,复制人行动不应视作尖端科技的竞赛。他认为此技术既使在羊身上都还未臻至成熟,使用在人身上,撇开道德顾虑,极可能造成出生率冻结、死胎等危险。美国卫生与福利部长舒雷拉批评席德是“疯狂科学家”。 美国众院民主党领袖盖哈特表示,复制人已引发哲学与宗教的严重争议。他支持美国总统要求国会立法禁止复制人的主张。因复制婴儿的商业行为,将来势必引发无穷无尽的纠纷,会有打不完的官司。 复制半人半兽的危害 全球第一头复制绵羊“桃莉”,于一九九六年七月五日于罗斯林研究所出生。长大之后,与一头韦尔斯公羊交配,已于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三日以普通分娩方式产下一头小羊,取名“邦妮”。人复制绵羊,而羊生羊,羊不会生“半人半羊”。但美国居然有科学家想复制“半人半兽”的怪物。 有一批美国科学家包括“经济动向基金”主席默金,以及纽约医学院的细胞生物学家纽曼,他们拟申请人类细胞与所有动物细胞结合的专利,而由试管试验,制成胚胎,植入代母以至生产整个过程都包括在专利之内。 默金称,他们申请专利的范围涵盖所有“活生生的产物”,即任何人兽组合,或任何新的人兽“怪物”,都含盖其知识产权之内。他们强调此举不是自己要制造这些怪物,而是希望阻止他人这样做。他们的动机是否真诚?姑且不谈。但想阻止复制半人半兽的试验,绝对是不可能的,世界之大,人心之诡诈与复杂,岂可由美国的一小撮科学家就可力挽狂浪吗? 其实早已有科学家以一半山羊,一半绵羊来制造“山绵羊”。也已有人利用遗传科技在老鼠、白兔、山羊及牛只体内种入一些人类的遗传基因,使其可以制造一些物质,胰蛋白莓来对抗襄纤维变化。甚至已有人用猪进行人类与动物移植实验。美国BBC电视台“明日世界”报导美国科学家已能在试管中培养人耳,再移植到老鼠背上的报导。如此看来,复制半人半兽的怪物,指日可待,将来对社会人类的危害将无法估计。 “复制人”是“创造人”吗? “复制人”当然不是“创造人”。上帝创造人是“从无创造有”。旧约用“Bara”这个字,意即“使无变为有的创造工作”。而“复制人”是将已有的成熟器官细胞,以其基因复制人,这不是创造,只是人工“无性生殖”而已,与神的创造不可等量齐观,其差距有天壤之别!今日的科学家绝对无法造出一个单细胞,也无法造出染色体(基因),更谈不上造人。“复制人”既是用已存在的细胞基因,所以来源仍是从上帝创造的生命,可见创造的主是何等的伟大! 神根据其主权的旨意创造人。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真神创造万物(创1:1-2;约1:1-3;来11:3;路1:37;耶10:12;诗33:9, 148:6;赛45:12);神用话及能力创造万物,因神的话句句带着能力。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认为物质在光的速度平方之下运行会变成能量,神却用祂话语的能力(能量)创造物质。 神创造亚当是否与“复制人”无性生殖一样?神“无性的创造”与“复制人”“无性的生殖”当然不一样,因其方法与原料来源不同。“复制人”是用单亲的细胞,神创造亚当是用地上的尘土;“复制人”乃是将处理过的细胞植入女性的子宫培育成胎儿而后分娩,神创造人乃是直接造亚当。原料来源与方法过程是不一样。一个是人工方法,一个是神迹大能。 上帝以亚当的肋骨造女人(创2:21-22)是否与“复制人”无性生殖一样?上帝“无性的创造”不是“无性生殖”。“无性生殖”乃是要经过母体子宫的培育,“无性创造”乃是神直接的创造。神用男人的肋骨造女人,并不是“天方夜谭”;如今人以成熟的人体器官细胞,用其基因的方法可能“复制人”,并非“科幻小说”。其中不同的是:一个是出于神的大能,凭信心接受;一个是出于科学方法,多方的实验。神用无性的方法造夏娃,不是“复制亚当”,也不是“复制人”的无性生殖,乃是直接的创造。 耶稣道成肉身是否与“复制人”无性生殖一样?当然不一样!因为耶稣是由“圣灵”怀孕,不是由“人体细胞”培植的。神没有“复制一个马利亚”,乃是“道成肉身”。耶稣是神而人,“复制人”是人而人,在本质上根本不同。“无性圣灵怀孕”不是“无性生殖”,也不是“无性创造”;因为上帝、耶稣、圣灵都是属于创造界的生命;圣灵是有位格的,“圣灵怀孕”是超于“无性生殖”及“无性创造”,因为“无性生殖”与“无性创造”都是属于受造界的生命。 “复制人”是否“创造人”?或“人造人”?答案都不是!因为科学至今尚无法制造一个细胞,甚至对人体细胞尚无法彻底的了解;光是人体细胞内的基因都无法全知,在美国夏威夷执业的姚香雄医生说:“人体(及一切生物)的基因,也称为染色体,是人体最神秘、敏感、繁杂和变化万千的部份,至目前为止,我们对它的认识,仍然是:研究推理的程度,最少,我们不敢说,对它完全肯定的了解。” “复制的人”会有灵魂吗? 人灵魂的来源说法纷纭,其中最著名的说法有四:第一、轮回之说:印度婆罗门教主张三道轮回;佛教主张六道轮回;多数民间宗教相信此说。但此轮回之说,不合医学、不合生物学、不合伦理学、不合逻辑学;不能普遍被认同。第二、灵魂先存说 (Theory of Pre-existence):此说主张,神早就将无数的灵魂造好了,存在天上的灵魂库里,等人怀孕时再一一送来。此说无圣经根据,有违原罪论,也不能解释为何人对过去毫无记忆。第三、灵魂受造说 (The Creation Theory):此说主张人受孕成胎时或之后,神直接造一灵魂附在其身上;此说与原罪论有冲突。第四、灵魂传殖说 (The Traduction Theory):神是传殖律的创造者及支持者,神造人也赐人灵魂(创2:7),并要人生养众多(创1:28)。神造一个完整的人,始祖有身体及灵魂,其所传殖的下一代,也是传殖一个完整的人,照样有身体及灵魂。人与生俱来都是有罪的,证明人的身体与灵魂是祖传而来。当男女各二十三条染色体配合受精之后,此四十六条染色体分裂长成胎儿,就有生命及灵魂。染色体乃神创造而来,表明神是生命的源头,也是灵魂的源头。“复制人”四十六条染色体虽是由个体细胞而来,当他分裂生长成胎儿时,照样有生命及灵魂。无论是有性或无性生殖的人,都会有身体、思想、意志、感情、灵魂及罪性。 人是非常有限的,只有这位有位格、全智、全能的神才能创造有位格的人,因人是照神的形像与样式造的。受造的人要向神及人负起道德的责任,这是伊甸之约的目的之一。人有神的形像与样式,不但使人有理性及道德的责任;同时在灵性上与神的心意相通、团契、并爱神所爱的,且活在神的旨意中。 不幸人堕落之后,与神的交通断绝,人要恢复与神的交通,必需透过基督的救赎,成为新造的人方能成功。保罗说:“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如果你们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0-24) 基督曾对门徒说:“你们当学我的样式。”(太11:29)基督是柔和谦卑而圣洁的,我们也当过圣洁的生活,脱去信主前污秽败坏的行为;心思里的意愿、态度、价值观、德性都当满有神的性情,与神有正常的交通,才能真正活出伊甸之约的精髓。 本文来自《神人之约》第二章部份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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