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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与信仰 | |||||
作者:郑国治 文章来源:郑国治牧师授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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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 何谓文化? 英国人类学之父泰勒(E.B.Tylor)说:“文化是一种复杂的总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律法、风俗、以及人类在社会里所得一切的能力与习惯。” 易经:“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西汉刘向说:“圣人以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而后加诛。”此指教化而言。唐朝孔颖达的“人文化成”,指典籍、礼仪、风俗。 8-02 文化是否一成不变? 不!文化因人、因时、因地都在演变。一般有言,有四个步骤:一、文化传播。二、文化冲突。三、文化融合。四、文化更新。 8-03 文化本身是中立的工具吗? 文化本身是独立的,上帝可以使用文化来传递祂的信息,荣耀祂的圣名;撒但也可使用文化来显出他的诡计。因人类的活动与革新,文化也不断地在改变中。因为剧烈的改变发生时,一个人的内在文化(他的心里)和一个人的外在文化(他的社会)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如果一个人的改变是受了神直接的影响,那么可说神在影响文化。 “当神选择在『肉身显现』,更完全地向人类启示祂自己的时候,祂并未嫌弃人类的语言和文化太邪恶或太有限。虽然主耶稣和祂的门徒使用的是亚兰文的语言和文化,但是当这些讲论与活动被记录下来时,却采用了希腊的文字来适应当时希腊、罗马的会众,在这个翻译或重写的过程中增减的情形是无法避免的。由此可见上帝定意要用每一个民族能够了解并且感到最亲切的语文,向他们启示祂的真理。在圣经的记载中,上帝至少使用了三种不同的语文-希伯来文、亚兰文和希腊文-来与人交往。 文化是上帝采用的工具,但是上帝并不受文化的限制,上帝是完全自由的,祂可以采用人类文化以外的媒介与人交往,但是祂主动地选择了人类的文化作为与人交往的媒介。”(海外宣道杂志 8卷 9期) 上帝没有勉强人类一定要用希伯来文传讲祂的圣道,主耶稣道成肉身都用当时最有利的语言文字来宣道。圣经已经被翻译为一千二百多种语文,正是神命令要向普天下广传福音的计划。“……有永远的福音要传给地上的人,就是各国各族各方各民。”(启14:6)“万民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启15:4)神在各种不同的民族语文中作祂奇妙的工作。神不但不受文化限制,相反地,文化本身却成了传福音有效的工具。单以中华文化而论,不同的语言发音,不只有千种以上,据说光是广东省就有一百六十多种方言。圣经在中国的翻译就有文理版、国语和合版、浅文理版、马礼逊译本、金陵朱宝蕙牧师的新约全书译本、北平新旧库新约译本(附诗篇)、吕振中牧师的新旧约译本、现代中文译本、新约全书译本。还有以其它各种地方性土话圣经,如客语圣经、粤语圣经、福州话圣经、闽南语拼音圣经、苗文圣经、黎苏文圣经等。这表明中华民族语言之复杂,文化之庞博,但这些均可相辅相成,充实更丰富的内容,借着中华文化成为传福音的工具,则华人教会前途无量。 8-04 认识对方文化有助于福音广传吗? 西方宣教士到中国传道,凭着一股爱神爱人的热诚,离乡背井,到遥远的异族中传道,这种牺牲的精神诚然是可敬可佩。然而多少时候,西方宣教士不十分了解中华文化,带着强烈的西方文化背景把西方的民主制度、教派制度、社会制度,硬生生地想移殖在中国教会的土地上,结果产生了异想不到的冲突,这种冲突不是中华文化与圣经教训的冲突,而是西方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冲突。西方宣教士对中华文化不了解,固守他们自己的生活习惯方式。结果该调整的不是当地华人,而是外来的宣教士。如果宣教士能先花一点工夫了解当地文化背景,宣道的事工就会事半功倍。 台雅各布牧师说的好:“传道的人必须先明白圣经作者所要读者明白的真理是什么。然后这个向听众或读者传达真理的人,最好能采用当地文化的媒介,将这个真理用有力的方式表达出来,使现代的听众和读者能获得原作时的听众和读者同样有力的感受。如果传道人与听众是同一文化里的人,那么只要他能使自己明白,就能使听众明白真理。如果他能说服自己才能说服听众。如果他的听众来自不同的文化或多种文化的背景,这时传道者必须花相当时间来了解听众的背景。在相同文化的情况下,传道者只要将圣经的真理引进自己的文化背景就够了。在不同文化的情况下,传道者必须先完成两步工作:首先在自己的文化背景里认识真理,然后再从听众的文化背景了解真理,所以传教士对当地文化背景了解越多,便越容易使当地的人了解圣经的真理。”(海外宣道杂志 7卷 8期) 最有效的传递是传道人必须先透彻了解自己的文化背景,其次是清楚了解圣经的真理,包括写圣经时之文字用法。再次则了解圣经原作者之文化背景、历史传统,最后传道人当了解受众的文化背景,现代的生活和价值观。若能知己知彼,必可百战百胜。 8-05 如何解决文化与信仰之冲突? 马盖文 (McGarvan) 认为“基督教对文化的组成完全是中立的”。他以印度极东的那加省 (Naga Land) 为例:“在那加省至少有百份之九十五的文化自动被基督教接受。”在数千种文化成份中,也许只有百份之五是由于有人将基督信仰介绍给他们而受影响。 马盖文又把这百份之五再分成三种不同情况。第一种是受到基督教鼓励的,第二种是受到基督教改进的,第三种是受到基督教约束的。 有些习俗是由基督教思想引起,所以算是受到基督教鼓励的。在此情形下,基督徒在该文化中起了领导作用。有些习俗是受了基督教观点的影响而加以改变。又有些习俗却因基督教而绝迹-例如那加省人猎取人头的习俗。但总括来说,当基督教传入时,有百份之九十五的文化丝毫未受基督教的影响。(Doing Theology across Cultures 20-21页)倪司提反 (Stephen C. Neill) 在其《宗教与文化》(Religion and Culture) 的文章中,提出三点意见颇值得我们深思: 1、有一些习俗是不能被容忍的。 2、有一些习俗可暂时被容忍。 3、有一些习俗根本不需要反对。(Down to Earth, Studies in Christianity and Culture 10-12页) 基督教行事为人有四大广泛的圣经原则,可以帮则我们遵守及对照,兹简列如下: 1、当荣耀神(林前10:31;赛43:7)。 2、当叫人得益(林前10:23-24)。 3、不叫人跌倒(林前10:32-33)。 4、对事应有自由(林前6:12)。 至于中华文化与圣经教训的冲突,我们仍然可整理出一些属灵的原则,以帮助我们辅导初信者及建立当地的信徒领袖,好叫他们建立一个正常、属灵、合乎圣经原则的教会。我们要商榷的原则如下: 1、信仰-当以圣经为最高信仰的权威 a、凡是与信仰有关的,如任何生、老、病、死、婚、丧等事牵涉到敬拜偶像或其它神明,而违反敬拜创造天地的主宰独一的真神,则应该劝导他们停止与放弃这一类的礼仪,因为这不仅是风俗习惯而已,已是落入错误的基本宗教信仰。 b、凡不是出于圣灵而是与邪灵有关的事,尤其是应用在活人的身上,当劝导他们停止与放弃。如请法师、道士、和尚、交鬼者、乩童、巫师等来念咒驱邪等,均是不合圣经教训的。 c、凡是以动物、植物、水果、糕、饼等为祭物献给假神或祖先家神,华人之年节日如天公诞(正月初九)、上元或元宵(正月十五日)、清明节(三月初)、端午节(五月初五)、七娘妈诞(七月初七)、七月半普渡(七月十五日)、中秋节(八月十五日)、重阳节(九月初九)、尾牙(十二月)、送神(十二月廿四日)、天神下降(十二月廿五日),这些民间习惯了的节期,不应再有膜拜与祭祀。顶多保留民间纯民俗的部份,而当放弃拜假神的宗教礼仪。 d、凡是直接与拜假神有关的事,如建偶像庙之捐款、工作、节目活动;或假神生日之庆典一概放弃与停止。 e、凡是与异教崇拜及迷信有关的事,如问卜相命、看掌纹、看风水、做功德、抽签、画符、饮符水、挂符筒、迎神、送神、烧香、烧灵屋、烧金银纸、烧阴间纸、在偶像面前发咒誓等均应一一停止及放弃。 2、生活与道德-当以圣经为道德与生活最高之准则 a、婚姻当以一夫一妻制为原则。凡是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都停止及放弃。 b、堕胎虽在有些地方是法律许可的,但会牺牲新生命及造成道德良心之不安,应教导他们放弃及停止。 c、因华人社会多数重男轻女,在某些地区受人为法律限制养育女儿之数目,有些人生女婴时则用残狠之手法扼杀之,应教导停止及放弃,因男女同是平等可贵的。 8-06 儒家思想是“人本”抑或“神本”? 儒学是以古代圣君圣师之思想(尤其是孔孟之思想)为中心,以立身行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主。儒教是民间封建习俗之礼教。因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诗、书、易、礼、春秋)早已成了士大夫的“圣经”,两千年来儒家思想都随着士大夫的血脉跳动着。其对中华文化影响之深,实非言语可喻。 儒家思想以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为主要的根据。大学的中心思想在经文第一章中即指出全书的目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四书详解 1页)语体文:“圣贤做学问的工夫:就是使自己的德性清晰光明,不被私欲蒙蔽;其次就要推行这清明的德性,使他人也能革去旧习而自新;这两件事,都要做到最好的境界而永不改变。”(同上 2页)这种人本的思想要先独善其身,然后兼善天下,是以自我为中心。先要格物,以我服物,克服外物,不作物的奴仆,乃要作物的主人。其次是以我治己,即致知、诚意、正心、修身。然后是以我服人即齐家、治国、平天下。 经文一章:“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同上 1页)。语体文:“等到天下各种事物性理考究明白了,然后聪明才智能够发挥彻底;聪明才智能够发挥彻底,然后心意才能诚实;心意已诚实,然后心地自然端正;心地既已端正,然后行为能修好;行为既修好,然后家能随着整理好;家事既已整理好,然后国事自然办理好;国事已办好,那么天下自然太平了。”(同上 5页) 大学以人道为中心,中庸也是以人道为中心。中庸的要义在中庸第一章即提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同上 17页)语体文:“上天给人的气禀,叫做本性;依照本性做事的品德,叫做正道;修明正道推行的法则,叫做教化。”(同上 18页)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同上 17页) 语体文:“喜悦、愤怒、悲哀、快乐,这些情感,在没有发动的时候,心寂然不动。故无过与不及的弊病,这是叫做中;如情感发出来都合宜,这叫做和。中这本性,是天下事事物物的大本,和这情感,是天下都可通行,所以说是达道。如果能够充分达到中和之道;则我心既正,推至于天地之间,一切无不安排得端端正正;我行为既顺,推至于万物之上,无不顺遂生长了。”(同上 18页) 中庸对人的本性是对天溯源,认为天生而得。对己之修养则不可离开正道,特别谨慎个人的独处,以中为本。对人则达用,以和为天下之达道。 不偏谓之中,不易谓之庸。中庸讲人性,仁性之道,即人道。中庸二十章:“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同上 30页) 语体文:“仁就是对人慈爱的意思,亲爱父母是仁道中最大的。”(同上 33页)“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同上 30页) 语体文:“所以君子不得不先修身;要修身,不可以不孝敬亲长;要敬长亲长,不可以不知道贤人的所在;要知道贤人的所在,不可以不知道天理。”(同上 33页) 语体文:“讲诚,是天生的道理;行诚,是人为的道理。”(同上 34页) 由以上说明,显然中庸所谓的天道,还是回到人天生的本性;人道,就是做人的道理。中庸一贯之道,不单是忠恕的道理,也涵盖天道、人道、物道的合一。范围颇广,宇宙大同是其理想之目标。 儒家虽有理想之目标,却无生命之大能来达到其境界,殊为可惜。最基本的困难,是没有圣灵生命的能力,只靠自己的努力行善,是无法达到至善。而其“至善”只是以圣人为标准,而圣人的标准不是绝对的。 中庸第三章孔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同上 19页) 语体文:“孔子说:『中庸的道理,真是好极了!可惜人民不能实行这美德,已经很久了。』”(同上 19页) 孔子颇有灼见的指出其弱点。何况圣经提到,人靠自己所行的善,在公义真神绝对至善、至美的标准衡量之下,只不过像破衣服一样。可见人道是相对的标准,非绝对的标准。 论语是记载孔子的遗言及其门生之论述。其主要思想还是综合大学与中庸一贯之道。论语首章,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语体文:“孔子说:『研究学问必须常常练习温理,到习练不会错误时,心中岂不觉得喜悦吗?』”(同上 46页)可见是以大学的思想起首。最后一章,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命禹。……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语体文:“尧对舜说:『唉!我告诉你:上天帝王的命运,在你身上。你须为诚信存心,守住中正的道理,始能保得长久。否则,天下人民困顿穷苦,上天给你的禄位,也要永远绝止了。』虞舜也用这话告知夏禹。……孔子说:『不知道天命,只知道利害,不能成为君子的。不知道礼法纪律,那是不能立身社会的。不知道人言是非,那是不认识人心的。』”(同上 204、205、207页)“守住中正”与“知天命”的道理都是中庸的思想,可见论语不外乎大学与中庸之延伸说明。 孟子则重仁义,如尽心上,王子垫问曰:“士何事?”孟子曰:“尚志。”曰:“何谓尚志?”曰:“仁义而已矣。”语体文:“齐王的儿子垫问孟子:『士人应做什么事呢?』孟子说:『应该怀抱着高尚的志向。』王子垫又问:『什么叫做怀抱着高尚的志向?』孟子说:『立志于仁义的道就是了。』”(同上431页) 又说:“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于天下也。”语体文:“亲爱父母,就是仁;敬事兄长,就是义。这是自然的道理,通天下的人都是如此。”(同上423页) 孟子主性善。孟子曰:“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 从儒家思想的根源(四书)分析,儒家思想的确是“人本主义”的思想,也是人助思想。与近代“人文主义”强调“人为宇宙万物的尺度”颇相似。人道本是好的,若强调成为“人道主义”,则往往会失去平衡与偏差了 8-07 儒家的“仁”与圣经的“爱”有何异同? 孟子曰:“爱人者,人恒爱之。”〔孟子,离娄下〕语体文:“孟子说:『能够爱人的人,人也常爱他。』”(同上345-346页)这的确是儒家高尚的思想。但儒家的爱是属“己”的,而且是由亲而疏。孟子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语体文:“孟子说:『由亲近自己的亲人而仁慈人民,由仁慈人民而推及爱惜物类。』”(同上436页)人道主义的思想,通常是靠人本心的力量去爱人,在本质上缺乏原动力。 圣经提到的爱是神性的爱,超然永恒的爱。“神爱世人”(约3:16),因为“神就是爱”(约壹4:8)。神要信徒“彼此相爱”(约13:34),并且“又要加上爱弟兄的心,有了爱弟兄的心,又要加上爱众人的心。”(彼后1:7)“要爱人如己”(可12:31),同时“也要爱仇敌”(太5:44)。这种高贵超然的博爱,诚非人的本心所能达到,是神把爱的能力赐给信徒,“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的心里。”(罗5:5)这种爱的生命、爱的能力是源于神。圣经提到爱的质与量均超越儒家思想。圣经不仅提到爱己、爱人、爱仇敌,还要爱神,“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12:30;申6:5)满有慈爱创造万有的天父,是爱的最崇高目标。 8-08 儒家的“人性”观与圣经的观点有何不同? 儒家对人性的看法不完全一致,孔子认为人性有善的成份,但非绝对完善。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论语,雍也第六〕语体文:“孔子说:『人的初生性本正直,至于为坏的习气所染,失其不正直,则难免遭遇祸患而死,若罔而仍能生,是偶然与儌幸。』”(同上86页)孔子认为人犯罪是因恶劣的环境所影响,而忽略人性的本质,人与生俱来就有劣根性。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第十七〕语体文:“孔子说:『人天生的性情,本来相差不多,只因习俗不同,使各人变善或变恶,因此相差日远。』”(同上181-182页)孔子认为“有教无类”〔论语,卫灵公第十五〕语体文:“凡来学者,无不教以做人的道理,不分善恶贵贱。”(同上172页)“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矣。” 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第七〕语体文:“孔子说:『如果天能假我数年,使我禀心学易,这样对后世就可以没有大过了。』”(同上93页)“性相近”、“无类”、“孰能无过”、“无大过”证明人性非绝对的完善。 荀子主张“性恶”。告子主张人性无所谓善恶。告子曰:“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孟子,告子上〕语体文:“告子说:『人性没有好和不好的分别,就如水性没有东西分别一样。』”(同上384页)世子主张人性又善又恶。孟子主张人性本善(请参阅告子上),孟子性善的思想成为后世儒者的主流思想。儒家性善是主观相对的标准,是以圣人为标准,而疏忽人性之邪恶。 圣经提到神创造人时原本是善的,“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1:31)当始祖违背神的命令接受试探之时,人即堕落具有罪性(创3),而这罪性也归属到后代。“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因为世人都犯了罪。”(罗3:23)人有罪性(原罪),也有罪行(本罪)。人的思想并非绝对的善,挪亚时代人“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5)“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创8:21)“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圣经提到罪是与生俱来的,在母腹中就有了罪性,而神的本性是绝对公义圣洁的(徒17:31;约壹1:5)。罪人不能与圣洁无罪的神往来,于是神道成肉身-耶稣基督,“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人的罪性需要借着圣灵重生,思想才能心意更新变化(罗12:2),成为圣洁合乎主用。圣经对人性的阐明,远比儒家深入,而且是以神的绝对为标准,必须凭信心藉圣灵得到改变和提升。 8-09 儒家的“良心”观与圣经的观点有何不同? 儒家主性善,常以其良心为标准,总觉得“问心无愧”就行了。孟子认为怜悯伤痛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人人皆有,只要守着这本性就行了;可惜儒家缺乏对良心深入的透视。孔子主张“欲修其身者,必先正其心;欲先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大学,经文一章〕语体文:“要想修好自己的行为,必定先要自己的心地端正;自己的心地要端正,必定先要自己的心意诚实;要想自己的心意诚实,必定先要尽量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同上2页)无不以“良知”和“良心”为本。可惜人的良心有亏欠,标准不一,而且只是以圣人为标准。儒家“良心观”最大的缺点如下: 1、人的良心只有相对标准,而无绝对标准 当始祖堕落之后,人的心地受罪的影响,人的良心失去标准。圣经说:“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弗4:19)耶稣说:“……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太12:35)人的良心以“人为本”,会随时代的演变,文化的更易,地区与种族的不同,而产生各种不同的标准。故“人本良心观”是相对性的,惟有神的标准才是绝对,永不改变的。因为“你本是善,所行的也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诗119:68)神本身就是良善绝对的标准,因神的属性是绝对的良善。圣经说:“耶和华是良善正直的,所以他必指示罪人走正路。”(诗25:8)神是至良善的,所以祂喜爱良善,并也要世人行善。圣经说:“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6:6) 2、人的良心不能弥补以往的过失 人以往的过失是历史的事实,是人生旅程中的污点,不能因人的修行或良心发现就可以弥补的。良心只能引导现在的生活,不能弥补过去的亏欠。圣经说,人以往的过失,只有凭信心靠主耶稣的宝血才能洁净。“……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1:7) 3、人的良心不能赦罪 因人的良心既被污秽,良心就没有赦罪的能力,也没有赦罪的权柄和标准。宇宙间惟有真神有赦罪的权柄。“……除了神以外,谁能赦罪呢?”(路5:21)耶稣说:“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耶稣)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路5:24)因耶稣基督就是神道成人形,叫世人因信祂得赦罪。“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7-18) 4、人的良心不能改变群体的罪 良心是个人的,个人的良心不能代替社会国家的公理或政策。例如希特勒定一国策,不论人性、道德、正义,只要在其势力范围之内的犹太人都要铲除,这时个人的良心不能改变群体的罪。又如秦始皇,为统治天下,认为知识分子都是反动份子,于是焚书坑儒,在这种情况之下,个人的良心不能改变群体的罪。要让一个国家改变,必须高举神的公义。“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箴14:34)“作恶为王所憎恶,因国位是靠公义坚立。”(箴16:12)“除去王面前的恶人,国位就靠公义坚立。”(箴25:5)耶稣要“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从今直到永远。”(赛9:7)神是至公义良善的,不以有限的良心为标准,而是以祂自己绝对的标准来治理其国度。(参阅马太五章) 5、信心是成全良心的秘诀 人的良心是不完全的。“神观看世界,见是败坏了。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创6:12)“在神面前,人怎能称义?妇人所生的,怎能洁净?”(伯25:4)世人的良心,因犯罪好像被热铁烙惯了一般(提前4:2),因人与生俱有“罪性”,所以“原光”,或“原性”都是不完全的。 良心本是神赋予人类的(罗2:15),给人有“是非之心”,使理性发挥功用。因人有原罪,理性便需要圣灵更新,成为“悟性”,才能领悟真道。圣经并非主张攻破良心,打倒良心,乃是要良心洗净,使良心无亏,若生命本质得到圣灵的改变,良心自然可以洁净。秘诀在于信心,主要的原动力在基督生命的大能。戴维祷告说:“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诗51:10)要重新有正直的灵只有一条路,圣经说:“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么?”(来9:14)“……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来10:2)于是基督徒就当“常存信心和无亏的良心”(提前1:19),并且“要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提前3:9),同时“用清洁的良心事奉神”(提后1:3)。一旦凭信心成全良心,我们就可“存着无亏的良心”(彼前3:16),敬虔度日。圣灵指示我们,使我们知道“人本良心”的不足,也使我们知道如何补救,这可以说是儒家最大的需要。 8-10 儒家的“公义”观与圣经观点有何不同? 儒家注重行仁义,圣经着重活出爱心与公义,两者之间颇有相似之处。子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第七〕语体文:“孔子说:『至于不合义理的富贵,对于我像是天上浮云那样无足轻重。』(同上93页)这是何等清高的气节。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论语,子张第十九〕语体文:“一个士人看见国家危殆,能拼命去拯救,见着有利可得时,能想到合不合乎道义。”(同上196页)这是以道义来衡量得失之轻重,与圣经“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颇为吻合。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羞耻厌恶之心,就是义;表示人应有公义高超的心思,这是儒家思想的精萃。殊为可惜的是儒家的公义标准,常受环境人情影响,应用时则无绝对性的标准,因“人道主义”乃是以人做标准。例如: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第十三〕语体文:“叶公告诉孔子说:『我家乡有个直爽的人,他的父亲偷取人家的羊,而他儿子却去做见证。』孔子说:『我们乡里直爽人和你所说的不同。父亲假使做错了事,是互相隐护的;看起来好像不大直爽,父子相隐是天理人情之至,而直在其中了。』”(同上145页)可见儒家的诚实公义对不同的环境与不同的人,就产生不同的标准,是相当主观与相对的。 圣经公义的标准是一致性的、绝对性的。耶稣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在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5:37)圣经是以神的义作绝对的标准。因神的属性是至善的,“耶和华本为善。”(诗135:3)神的义是绝对的,因祂的本性是绝对的公义。“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1:17)圣经提到神的义,也提到人的义。人在本质上没有绝对的义,因人有罪性,圣经说:“……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2)人的本质并不是公义的,就无法活出合乎神之公义的标准,所以人需要主耶稣的救恩。“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是他的义。……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罗4:3, 5)“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4-26) 信徒不但因信耶稣称义,还要活出义行。耶稣主张人行真义,非宗教规条之律法,祂说:“……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5:20)“圣徒所行的义”(启19:8)就是光明洁白没有虚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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