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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问答汇编         ★★★ 【字体:
信仰问答汇编
异端与信仰 (更新版)
作者:郑国治    文章来源:郑国治牧师授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3    

(八)三班仆人

23-50 三班仆人由谁发起?

三班仆人由安徽人徐圣光发起,他蓄长发和长须,行踪隐秘,游行各地,由其教徒接待家中居住。他将起居睡卧之处定为“至圣所”;“至圣所”之外,其同工住宿的地方称为“圣所”;集会的场所称为“外院”。相传他老家有妻子,但多年没有往来。

23-51 何谓三班仆人?

“三班仆人”是从圣经拼凑出来的解释,不是圣经的原意。据他们的解释:“三”指“三一”;“班”指班次;“仆人”指神差遣使用的人;有恩赐大小,职位高低的不同。
“三班仆人”将历史分为三个时代:

一、 圣父时代的三班仆人

有如摩西、亚伦、户珥三位神的仆人,带领以色列百姓与仇敌争战(出17:8-16);又如以色列百姓分三队在旷野行走(民2:9,16,24);以及基甸将三百个勇士分成三队与敌人争战(士7:15-22)。他们以此解释神的仆人分“三”班次服事。但是根据出埃及记17:8-16节,以色列人与亚玛力人争战,最重要的有四个人,其中一位是乔舒亚带领以色列军队在前线打仗。四个人分成两组,摩西、亚伦与户珥上山祷告是一组;乔舒亚带领军队是另外一组,并没有“三班”!为何“三班仆人”不提四人,只提三人?为何两组却说成“三班”?用意何在?岂不是照私意解经吗?
“三班仆人”将民数记第二章解为:“以色列百姓分三队在旷野行走。”(民2:9,16,24)这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根据圣经是分东、南、西、北四队行走。“凡但营被数的,共有十五万七千六百名,要归本纛作末队往前行。”(民2:31)“末队”就是第四队。“三班仆人”盲目的解经,到底是刻意扭曲,或是无知,实在令人费解!
同时“三班仆人”将基甸分成三队的“例子”变成“原则”也是错误的。圣经任何的例子都不能成为原则,例子是个别的,原则是整体的。所以“以经解经”,是指“以圣经的总原则解释其它的经文”。譬如民数记第二章,以色列的军队岂不是分成四队吗?又如亚比米勒与示剑人争战,将他的军兵分成四队(士9:34);尼赫迈亚将赞美诗班分成两队(尼12:31,38,40)。由此可知圣经既有各种不同的例子,所以都不能成为原则。
更何况“三班仆人”将圣父、圣子、圣灵划分为三个时代,更是错误。因为三位一体的神在任何时代都共同运作,无论创造、救赎、掌管万有等都共同有份。

二、 圣子时代的三班仆人

“三班仆人”甚至以新约举例说:马大、马利亚、拉撒路一家三口服事主耶稣(约11:1);又如三种好土,结实三十倍、六十倍、一百倍(太13:23);以及耶稣提到有五千两、两千两、一千两,三种不同才干的仆人(太25:14-15)。
但是马大、马利亚、拉撒路一家三口,并不是三班仆人,而是一家人。在此拉撒路并没有服事,而是病了,由姐姐求主医治。马太福音13:23节只讲“好土”,并没有提到“三种好土”,为甚么“三班仆人”偏要解成“三种好土”,到底居心何在?他们所引的三处圣经解释“圣子时代的三班仆人”,完全是牵强附会,既不合神学与解经学,也不合逻辑。
三、圣灵时代的三班仆人

“三班仆人”以哥林多前书12:28节提到使徒、先知、教师三种恩赐;同时又引以弗所书4:11节提到使徒、先知、传福音的三种职份,由此而推论出圣灵时代的三班仆人。
但此种解释既不合圣经原则,又断章取义。圣经提到八种恩赐:“ 神在教会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师,其次是行异能的,再次是得恩赐医病的、帮助人的、治理事的、说方言的。”(林前12:28)为甚么“三班仆人”不将另外五种恩赐列入,却单取其中三项,以符合三班仆人的解释?这完全不合解经原则。经上又说:“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弗4:11)为甚么“三班仆人”只提前三种,而舍后两种,莫非为要达到“三班仆人”推论的目的,而曲解圣经?

23-52 三班仆人的“教会论”有何错误?

“三班仆人”认为教会必须建立在这些仆人的班次之内,因此不在班次里,或没有获得班次的人就不能得救。但根据圣经的教训,教会绝不是建立在“三班仆人”的班次内。耶稣说:“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盘石上,阴间的权柄(权柄:原文作门)不能胜过他。”(太16:18)教会是属主耶稣的,是建造在这盘石上。使徒保罗说:“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弗2:20)“三班仆人”教会论的错误是照然可见!

23-53 三班仆人的“救赎论”有何错误?

“三班仆人”认为不在班次里,或没有获得班次的人都不能得救;甚至说顺服仆人是得救的根源。但此说完全不合圣经的救赎论。人得救是因信耶稣基督为个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约3:16;罗10:9;弗2:8-9)“三班仆人”的大仆人不是救主,也不能赦免人的罪,更不能给人永生。他们本是罪人,需要从异端中回转,真心悔改归向基督。

23-54 三班仆人的“人论”有何错误?
“三班仆人”认为仆人是神所差的,而神是昨日、今日永不改变的神,所以仆人永不改变。但既然神永不改变,人不是神,人就会改变。神是永恒绝对自存的,人是受造界相对暂存的。将人抬高到不改变的程度,无论是指职份或生命都是不可能的。圣经说:“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来7:12)亚伦祭司的职任都要更改;只有基督永远为天上的大祭司,是永不更换的(来7:24)。“三班仆人”没有认清人的身份与本位,是十分危险的,因他们想代替神。

23-55 三班仆人的“圣灵论”有何误解?

“三班仆人”认为不听从仆人就是亵渎圣灵。然而仆人是仆人,圣灵是圣灵,两者不能相提并论,仆人绝不能代替圣灵。“三班仆人”拟用“亵渎圣灵”来恐吓无知的信众,以便控制他们。究竟怎样才是亵渎圣灵?经上记载亵渎圣灵的事:一、必须是耶稣亲自在行神迹,靠圣灵医病赶鬼(太12:22)。二、法利赛人明知故犯地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啊!”(太12:24)如此则构成“亵渎圣灵”(太12:31)。“三班仆人”对圣灵的认识不清楚,结果将仆人与圣灵混为一谈,真是错误百出!

23-56 三班仆人对“祷告”有何误解?

“三班仆人”认为信徒必须透过“仆人”才能见耶稣,所以只能向仆人认罪,不能直接向神认罪;仆人代替基督成了得救的道路和中保。但若果真如此“三班仆人”的仆人又向谁认罪?是否向“大仆人”认罪?“大仆人”又向谁认罪?其中充满矛盾与不合理。圣经明训我们是奉主耶稣的名向天父祷告。耶稣教导门徒说:“ 所以,你们祷告要这样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太6:9)“三班仆人”竟敢代替基督为中保,实在不可理喻!

23-57 三班仆人的“赦罪论”有何错误?

“三班仆人”认为“鞭打可除罪”,所以信徒若触犯戒规,认罪后得受鞭打的刑罚,才能除罪得赦免。仆人和使女有权照信徒认罪的内容,决定鞭打的次数,每次至少四十下,多则一百下。如此造成信徒心灵与肉体的创伤,显然此种体罚完全违背圣经及人权,颇似黑帮或暴徒的行为。人的罪得赦免完全是靠主耶稣的宝血(来1:3,9:14;约一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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