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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安县基督教会堂委换届选举规定 | |||||
作者:惠安两会 文章来源:惠安两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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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基督教会堂委换届选举规定 为保持教会长久旺盛活力,使圣工顺利开展,堂会顺利换届,根据圣经原则,参照教会传统,结合目前教会实际,特作如下暂行规定: 第一条:堂委资格 第1款 :有好名声。能团结造就信徒,家庭基督化,个人品德优良,在教会内外有好名声,受大多信徒拥戴,爱国爱教、荣神益人。 第2款:被圣灵充满。受洗满三年,敬虔祈祷,勤读圣经,经常参加聚会,羡慕作主善工,信仰纯正,持守真道。 第3款:智慧充足。忠心有见识,有属灵智慧,有一定治理教会能力。 第4款:身心健康,年龄30-65周岁(原则:65岁不上,70岁不留。在信徒中有大威望,身体尚健壮,可放宽至70岁)。 第二条:堂委会人数 根据各堂(点)信徒比例,控制在5-25人。 第三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1款:已受洗的信徒有选举权,受洗满三年的信徒有被选举权。 第2款:教牧人员是当然堂委,也有选举权。 第四条:堂委任期 每届任期三年,到期及时改选,连选得连任。 第五条:选举程序 第1款:由片长、副片长、会正、本堂传道人及堂委一至二人组成选举小组(正片长任组长,有必要可请县两会派常委充实),领导整个换届选举工作。 第2款:由选举小组确定堂委会人数,用差额选举(或等额选举);并根据堂会各片信徒比例,按名额分片选举候选人。 第3款:选举前夕,原堂会的会计、出纳须将帐本、票据、存折、余款、公章移交选举小组封存,以便迅速查账、移交。 第4款:正式选举: 1、由选举小组印制选票,选票须加盖堂会公章及县基协会公章言方有效。 2、选举组组长主持选举,选举前逐一介绍候选人,公布选举注意事项。 3、由受洗信徒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若等额选举,须满半数赞成票才中选)。 4、由选举小组确定代笔、计票、监票人,并监督整个选举。由组长当日公布选举结果,并张榜公布。 第六条:县两会备案 选举后,新旧堂委移交手续完毕,新堂委会的名单、分工送县两会备案。 第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县两会 第八条:实施日期 本规定于2008年1月经惠安县基督教第六次大会修改、通过。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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